AmBank前公关部经理余金萍供称,从未直接联系前首相纳吉,以处理其银行户口;相反的,都是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居中协调。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余金萍是控方第41名证人。

余金萍供称,关于纳吉的银行户口事务,向来都是和刘特佐联系。

2011年初,纳吉在AmBank开设了两个户口,分别尾端号码为694的来往户口,及尾端号码为481的储蓄户口。控方认为,694的户口是用来收取挪用来的一马资金。

余金萍说:“有关开设这些户口,我没有直接联系纳吉,或与他会面。”

“有关纳吉户口的所有事情,我联系刘特佐。是他通知我说,纳吉要在银行开设私人户口,后来我收到纳吉的信件,委任聂菲沙为代理人,以便处理其私人户口。之后我就跟聂菲沙联系。”

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一马公司的首席投资人员,后来担任SRC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长,如今已经逃亡海外。

余金萍说,2011年,刘特佐透露纳吉想要开设户口,并要AmBank时任董事经理谢德光接洽纳吉,以便商谈此事。

余金萍说,后来替谢德光准备了表格,谢德光也登门拜访纳吉,以便索取纳吉的签名。

余金萍说,后来收到谢德光交来的纳吉签名与表格,并发给拉惹朱兰分行处理。

刘特佐要求保密

余金萍说,是刘特佐要求将纳吉的694户口列为严格保密,不能让进入银行系统的人知道该户口。

余金萍随后向银行管理部门反映,最后694户口的代号是“AmPrivate Banking-MR”。

此前,谢德光供称,纳吉说,开设694户口是要收取沙地阿拉伯的捐款。

余金萍自1995年起在AmBank拉惹朱兰分行分行任职,曾负责纳吉在AmBank的业务。她于2015年末离职,最终职务为批发银行业务客户部(Wholesale Banking Coverage)执行副总裁。

余金萍也曾为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供证。

承审本案的是高庭法官柯林。本案将在11月7日续审。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