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公正之行”遭阻,律师公会起诉警方侵权
律师公会也要求法庭裁定,当局的行动侵害律师和平集会的基本权利等。
律师公会今年6月17日发起“公正之行”,抗议外界干预司法机构,但警方却横加阻止。律师公会如今为此起诉警方和政府,要求赔偿损失。
律师公会也要求法庭裁定,当局的行动侵害律师和平集会的基本权利等。
律师公会是通过AmerBON律师楼,在10月2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
根据诉讼文件,这起案件的第一至第五名起诉人,分别是律师公会、公会主席谢依琳(下图)、副主席莫哈末依兹里(Mohamad Ezri Abdul Wahab)、秘书阿南(Anand Raj)以及财政姆希达(Murshidah Mustafa)。

至于答辩方的第一至第六名答辩人,则分别为金马警区主任德尔翰(Noor Dellhan Yahaya)、该局刑事调查组主任努祖兰(Nuzulan Mohd Din)、大马警方、全国总警长、内政部长以及大马政府。
控当局侵犯多项基本权利
根据诉状,诉方指控答辩方侵害律师在联邦宪法下第5、8、9 和 10 条文所阐明的人生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动自由以及集会自由等基本权利。
诉方控诉,他们于6月17日上午10点至11点期间,欲从吉隆坡国会路的马莫草场前往国会大门,而警方阻拦他们的行径形同非法禁锢。

诉方也指控,在6月3日至7日期间,警方拒绝接纳他们的通知,即他们将依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的第 9(1) 条文,举行集会游行。
诉方指出,金马警局给的理由是他们的申请文件不完整,因为他们必须先获得吉隆坡市政厅的书面同意,以及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批准信函。
不过,诉方认为,《2012年和平集会法》下的第 9(1) 条文并没有这种要求,反之他们当时已呈交集会通知。
警方提出多项理由阻集会
诉讼书透露,在集会的两天前,阿南和4名律师公会秘书处成员出席了德尔翰所主持的会议。
他们指出,德尔翰在会议上解释警方禁止律师集会的理由,其中包括另外一个组织也计划在同一天集会;有来自3个利益相关团体反对;以及游行集会当天是周五,可能会影响交通。
德尔翰也说,收到了来自“上级的指示”,阻止律师公会的游行。
当天遭阻拦百般协商不果
无论如何,律师公会坚持按原定计划举行游行。在6月17日早上7点45分至10点之间,谢依琳与另外3名起诉人,以及另外500名律师等人要从马莫草场游行到国会时,遭到了警方的阻拦。
起诉人也说,他们试图与警方协商,并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包括由30名代表到国会提呈备忘录,但还是遭到警方的无理阻拦。

一直到了大约上午的11点15分,时任首相署副部长玛丝(Mas Ermieyati Samsudin)抵达马莫草场,并接纳律师公会要求捍卫司法独立的备忘录。
随后,集会也在15分钟后解散。
要求赔偿和宣判警方违法
起诉人声称,他们最初向法院提出司法审核申请,但在发现警方把他们的案件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后,他们也撤回申请。
他们这次要求1万9449令吉的特别损害赔偿,以及由法院评估的一般、加重和惩戒性损害赔偿,以及从判决日起至还清赔偿前,赔偿金额的5%利息。
原告也要求法院宣判警方当天囚禁非法、侵害他们在和平集会法令下的权利,以及违反了他们在同一法令下的法定职责。
根据《当今大马》看到的法庭记录,总检察署已代表答辩方,在11月7日入禀出庭备忘录。根据法庭程序,一旦入禀出庭备忘录,意味着答辩方将回应起诉人的法律行动。
根据法庭记录,此案将在明天1月12日管理案件。
律师公会在6月17日举行“公正之行”,抗议司法机构遭受外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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