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正义之行的游行受阻,律师公会已向全体会员发出一项通令,说明如何应对警方在“误解”法律和自身角色下采取的行动。

律师公会原定本月17日和平集会时游行至国会递交备忘录,却在警方强力阻挠下告吹。金马警区主任德尔翰(Noor Dellhan Yahaya)事后放话,将传召所有集会者给口供。

律师公会形容德尔翰的声明令人费解,并促会员无需焦躁不安,毕竟他们根本没犯错。

律师公会劝告会员,要确认接洽他们问话的警员身份,并可以选择在方便的日期和时间赴约。

律师公会补充,一旦接到警员的问话要求,会员应通知公会的秘书处,同时须由律师陪同。

此外,法律援助中心的紧急法律援助队伍(urgent arrest team)也会待命。

列出文件证明守法

有关通令也详尽地列出文件和沟通记录,显示律师公会遵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警方明知他们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无权禁止街头示威,但他们仍然这样做。”

“他们不仅非法阻扰我们游行到国会,甚至在陷入僵局之际,错误地监禁我们在马莫草场的停车场。”

正义之行当天,律师公会原本准备从马莫草场游行至国会递交上述备忘录,但却遭到警方阻挠,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最终,代表接收备忘录的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副部长玛丝(Mas Ermieyati Samsudin),从国会步行至马莫草场接收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