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反贪会已针对上诉庭法官纳兹兰涉嫌违反操守的案件,提呈调查报告给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

掌管法律和制度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指出,反贪会在志期2月21日的信件中告知,他们当天已针对纳兹兰涉嫌违反《2009年法官道德守则》的事宜,提呈一份报告给首席大法官。

她今天在国会下议院表示,信中没透露其他信息。

她说明,接下来就交由首席大法官根据《联邦宪法》第125(3)和(3A)条文,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联邦宪法》第125(3)条文阐明,首席大法官(与首相协商下)有权向国家元首建议设立一个仲裁庭来解除法官职务,而该条文没有提供任何其他选项。

至于第125(3A)条文,如果法官违反第(3b)条文下的道德守则,但首席大法官认为不需要提交有关违规行为,给在第(4)条文下成立的仲裁庭处置,首席大法官可把有关法官转交给特定联邦机构来处置。

然而,阿莎丽娜强调,政府不会干涉首席大法官和总检察长的权力,将交由他们决定要如何对付纳兹兰。

向警方报案自清

去年9月,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上图)证实,已经完成纳兹兰的调查报告,并等候总检察署的指示,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2020年7月28日,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案中的七项控罪全数罪成,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去年4月19日,争议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存款,而这笔巨款是纳兹兰为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提供服务”的报酬。

纳兹兰随后向警方报案自清,反贪会则在4月23日高调表示,接到投报并开档调查纳兹兰。

但三名律师随后入禀法院,要求宣判反贪会对纳兹兰所展开的调查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