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指出,一旦州选落幕,政府将提呈公民权修宪建议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议。

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目前正着手处理修订联邦宪法第三部分,即公民权相关条款的各方建议,包括民众的看法。

她指出,修订整个联邦宪法第三部分连同第一和第二附表的8项建议,也涵盖大马女性在海外产子的公民权课题。

她说,政府是按照通过研究分析、交流会、与其他国家法律的比较研究、内阁委员会会议和修改联邦宪法第三部分技术委员会对公民权课题进行讨论后,鉴定这8项修宪建议。

“任何有关公民权课题的联邦宪法第3部分修订建议,必须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御准,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59(5)条文。”

也需沙砂元首同意

阿莎丽娜说,上述修宪建议也需获得沙巴和砂拉越州元首的同意,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61E(2)(a)条文。该条文是关于马来西亚日前出生者,因为他们与沙巴及砂拉越州的关系而成为公民的权利,或在婆罗洲州属出生和居住的人与在马来州属出生者保证享有同等待遇的事宜。

她指出,在首相安华及内阁部长领导之下的昌明大马团结政府,考量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看法及人民的声音,致力提呈公平和适当的修订建议。

她提到,政府聆听及记下人民、非政府组织、大马儿童事务专员和人权委员会,针对8项修宪建议所提出的所有看法、建议和反馈。

“政府保证维护大马女性或母亲与孩子的权益,这项修宪为大马公民提供性别平等机会,以便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于联邦宪法之下获得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