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副首相阿末扎希上周在健思基金案获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引发争议。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今天宣称,若根据伊斯兰司法制度,并没有所谓的“DNAA”。

哈迪称,在奥斯曼帝国时代,即使是苏丹犯错也需受罚。

哈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第12大马计划中期检讨报告,不点名回应扎希案件。

他提到,奥斯曼帝国统治者苏丹莫哈未艾法特(Sultan Muhammad al-Fatih)曾下令砍掉一名建筑师的手,因为后者无法把建造的清真寺圆顶做得更大。

“苏丹生气下而命令砍掉建筑师的手,这是残酷惩罚,错误惩罚。”

他指,建筑师随后向一名著名法官申诉,而法官裁定苏丹有罪,并处以伊斯兰法中的“qisas”(与罪行相称的惩处),即判处苏丹砍手或缴付罚款。

哈迪说,建筑师最后选择接受终身赔偿,而非选择让苏丹砍手。

指伊斯兰司法行政分立

哈迪也是马江国会议员。他说,这显示伊斯兰司法体制不存在“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他指,该案也显示,伊斯兰司法和行政分立,在“qisas”原则下,是否赦免、要求平等诉讼或接受赔偿的决定权是在原告。

“所以这曾发生,在伊斯兰,不存在‘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必须受惩罚。”

阿末扎希也是国阵兼巫统主席。他在健思基金案原已获判表罪成立,但总检察署却在9月4日向法庭申请撤控阿末扎希,使扎希获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裁决,形同摆脱提控。

面对朝野政党以及各造的施压,总检察署随后为自身决定辩护,坚称为免司法不公,有必要“停控”以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