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与其中一名证人——国行分析师阿当在法庭上展开唇枪舌剑。

阿当(Adam Ariff Mohd Roslan)为本案第47名控方证人。沙菲宜在交叉盘问时,质疑阿当与反贪会串通,陷害被告纳吉。

沙菲宜:你在(追查一马公司资金流向的)过程中,与反贪会走得太近了。你获(国行)调到反贪会,是吗?

阿当:2018年至今。

沙菲宜:你成了反贪会(官员),你的思维是反贪会的,你不独立。

阿当:我不同意。

阿当在此前庭审中供称,自己是于2017年进入国行当金融情报与执法部组实习生,并在实习结束同年成为国行的分析师。

在2018年6月,他获派到反贪会的一马公司特工队担任分析师,随后在2019年升职为国行分析师,并于去年晋升到管理职位。

追查资金流向方式引口角

阿当此前供称,一马公司逾22亿8000万令吉的款项,于2011年至2014年历经四个阶段,流入了纳吉个人账户。

沙菲宜于是在今日庭审中,追问阿当相关资金流向的分析方法。

当阿当表明自己并没有利雅得银行的对账单时,双方的对话愈发火爆。

阿当解释,他无需利雅得银行的对账单,即可追踪相关资金的流向。

惟沙菲宜似乎并不满意这项说法。

阿当此前是透过涉及资金流向的其它实体的文件,追踪到了完整的资金流向。

未发现纳吉批准资金流向

沙菲宜随后也询问阿当,是否发现任何文件,显示纳吉批准这笔资金流向。

阿当则表示没有。但他同意沙菲宜的说法,即得出纳吉是否有罪,并非证人的责任,而是法庭的职责。

本案将于下周五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主控官为卡玛巴哈林。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他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关于21项洗钱罪名,被告据称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