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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在上诉庭输掉民事诽谤案,《砂拉越报告》创办人凯丽在刑事诽谤案也失利。瓜拉登嘉楼推事庭裁定凯丽刑事诽谤登州苏丹后诺扎希拉罪成,须入狱两年。

《第三电视新闻》报道,推事聂塔米兹(Nik Mohd Tarmizie Nik Mohd Shukri)在凯丽缺庭下,做出上述裁决。

聂塔米兹指示64岁的凯丽即日起开始服刑。

他指出,经过检视和评估证据,包括控方证人的口供和证物,同时考虑到控方的论点,控方成功证明凯丽表罪成立。

“基于这次审讯在被告缺庭下开展,法庭因此裁定凯丽在刑事法典500条文下的罪名成立,处以两年监禁,从判决日算起。”

政府于2021年9月23日在被告凯丽缺庭下,提控她在其著作《砂拉越报告:踢爆一马案的内幕》刑事诽谤诺扎希拉,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凯丽缺庭,警方已于2021年11月5日发出通缉公告,促请知情者向当局提供凯丽的下落。

本次审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25A条文在被告缺席下开展。

在民事诽谤方面,诺扎希拉于2018年11月21日入禀诉讼,起诉凯丽、出版社文运书坊(Gerakbudaya Enterprise)创办人张永新、印刷商永联印务(Vinlin Press)三造。

尽管吉隆坡高庭裁定诺扎希拉败诉,惟这个裁决于去年12月12日遭上诉庭推翻,三造需支付诺扎希拉30万令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