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改判登苏丹后胜诉,凯丽等三造须赔30万
登嘉楼苏丹后诺扎希拉民事起诉《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诽谤的案件出现转折,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裁定凯丽等三造诽谤成立,须赔偿30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也谕令凯丽和其他两造,向诺扎希拉另外支付12万令吉的堂费。
苏丹后是在2018年11月21日兴讼,民事起诉凯丽、出版社文运书坊,以及印刷商永联印务诽谤,并向他们各别索取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等。
她指出,上述专书内容污蔑她涉及贪污和干预登嘉楼政府的行政,以及利用影响力成立后来易名为一马公司(1MDB)的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中午12点更新
登嘉楼苏丹后诺扎希拉民事起诉《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诽谤的案件出现转折,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裁定凯丽等三造诽谤成立,须赔偿30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也谕令凯丽和其他两造,向诺扎希拉另外支付12万令吉的堂费。
除了凯丽,本案其他两名答辩人为出版社文运书坊(Gerakbudaya Enterprise)创办人张永新,以及印刷商永联印务(Vinlin Press)。
这次上诉庭三司由上诉庭法官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领审,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和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
裁定高庭判决有误
阿扎哈里宣读裁决时表示,吉隆坡高庭去年10月的裁决犯有错误。
他指出,高庭只须考虑有争议的陈述,不应展开没必要的详细分析。
他表示,上诉庭认为只需按照陈述判断即可,该陈述涉及苏丹后协助与一马公司案有关逃犯刘特佐在登嘉楼投资机构(TIA)中获得职位的指控,刘特佐宣称登州苏丹后支持他担任基金顾问。
“我们认为,在确定这句话的含义时,只需要看这句话,而不是字典的意思。”
阿扎哈里表示,正常人在读到这项指控,会认为是苏丹后支持刘特佐获得登嘉楼投资机构的职位,因而使苏丹后受到公众的蔑视。
“她(凯丽)事先没有核实苏丹后是否参与了登州投资机构的设立。”
苏丹后是在2018年11月21日兴讼,民事起诉凯丽、出版社文运书坊,以及印刷商永联印务诽谤,并向他们各别索取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等。
她指出,上述专书内容污蔑她涉及贪污和干预登嘉楼政府的行政,以及利用影响力成立后来易名为一马公司(1MDB)的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她说,书本内容也污蔑她协助目前在逃的商人刘特佐成为TIA的顾问。
但吉隆坡高庭于2022年10月31日驳回苏丹后的诽谤起诉,而她较后于去年11月7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此外,凯丽另外面对刑事诽谤苏丹后诺扎希拉的提控,案件仍在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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