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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总警长受贿放人风波未平<br>前总警长揭警队分裂监守自盗
Aug 13, 2007 1:57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尽管总检察署已洗脱总警长 慕沙哈山 (左图)受贿释放3名紧急法令扣留犯的嫌疑,但此风波仍未平息。事缘其中一名被指涉嫌贿赂慕沙哈山的柔佛商人,虽然被警方肃赌组调查释放后,却再次遭商业犯罪组逮捕与限制居留。此举导致反贪局怀疑警方滥用权力,并开启档案进行调查。

另一方面,前总警长敦哈聂夫奥玛在《星报》星期天专栏批评3个“重要机构”,即警队、反贪局和总检察署出现“监守自盗”的现象,并揭露目前警队出现两个互相对立的派系,分别以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另一名获得副国安部佐哈里撑腰的警察总监为首。

遭限制居留在吉兰丹日里

今日的《新海峡时报》封面报道以“ 警队分裂:反贪局调查警方滥权 ”为题 (SPLIT IN THE FORCE: ACA probes ‘abuse of power’ by cops) 报道说,被指涉嫌贿赂慕沙哈山的柔佛商人虽然曾遭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以及反贪局调查,但是调查结果显示他没有涉及非法赌博、卖淫与毒品活动。

然而,这名55岁的商人却在今年8月1日于新山,再次遭全国警察商业犯罪组逮捕,罪名是涉及赌博活动,并囚禁在双溪毛糯监狱内。

正当其律师准备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之际,警方在上周三却援引《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将他限制居留在吉兰丹的日里。

商业罪犯组辩称有权逮捕

《新海峡时报》引述反贪局消息指出,反贪局正在调查,警方是否有滥用权力以逮捕该名商人。

不过,商业犯罪组主任南利(Ramli Yusuff)警察总监却捍卫该组的逮捕行动,指任何的警队单位都有权进行逮捕。

他拒绝进一步评论,只表示“若你要更多详情,去向(嫌犯的)律师索取”。

消息人士告诉《新海峡时报》,反贪局已向该名商人录取口供。

“这名商人的逮捕,与商业犯罪组权限内的刑事活动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反贪局展开调查的原因。”

据悉,该名商人在被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证实其清白后,商业犯罪组的警官就与国安部接洽,以获取扣留令。国安部在今年7月5日援引《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以涉及在新山经营非法万字票活动为由,签发一份逮捕与扣留令扣留他。

代表律师称逮捕过程有舞弊

有关商人的代表律师西华纳丹(N Sivananthan)指称,其当事人在遭逮捕的过程,出现舞弊的现象。

他透露,其当事人先后3次受传召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取口供,“警方已经证明他的清白”。

《今日马来西亚》网页在今年6月指控慕沙哈山涉嫌收取2百万令吉的贿金,以释放3名紧急法令扣留犯,而有关的商人被指是提供贿金者。

这起事件引起媒体大肆报道后,反贪局于是展开调查,最后宣布慕沙哈山与商人双双被宣告无罪。

不过,调查结果却显示一些警官涉嫌伪造口供,慕沙哈山较后宣称本身是遭 “自己人” 陷害,一些警官企图捏造他涉贪、滥权及与包庇黑帮的罪名来推翻他,导致他被反贪污局调查。

四成警官可因生活奢侈被捕

另一方面,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今日引述前总警长敦哈聂夫奥玛的专栏内容,要求首相阿都拉拿出政治意愿,在8月31日之前宣布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投委会),以遏止警方、反贪污局及总检察署日益腐化。

哈聂夫在《星报》的星期天专栏写道,“我告诉皇家委员会说,警方的贪污问题猖獗到一名非常高级的反贪污局官员偷偷告诉我,以及另一名已退休的高级警官说,只凭高级警官的生活方式,他们之中就有40%可以在不必进一步调查下被捕”。

“一名州总警长拥有总值1800万令吉的净资产,我和我的朋友看着警队日益深陷在贪污泥沼之中……。”

警队高层分裂为两对立派系

哈聂夫更揭露,目前的警队出现两个互相抬杠的派系,分别以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另一名获得副国安部佐哈里(右图)撑腰的警察总监为首。

“高层显然分成两派,结果影响下级官员。因此,一派逮捕了所谓的黑帮头子后,另一派及反贪污局则盘问执行逮捕任务的警官,因为他们认为第一派是要消除另一派的线人。”

“一派以总警长为首,另一派以一名获得副国安部长支持的警察总监为首,我们能相信谁?他们在两个极端中。总警长及副国安部长皆互相指控对方贪污,双方都被反贪污局调查,呈给总检察长的报告内容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所知的是,总检察长已宣告他们无罪。因此,他们俩之间,我们要相信谁?”

痛批总检察长与反贪局

也是警察皇家委员会的副主席的哈聂夫强调成立投委会的重要性。

“因此,投委会显得重要,因为它能够提供我们找出真相的工具。总检察长经过如此长时间研究后,仍不让投委会见天日,可见总检察长对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对刑事司法制度影响的了解程度去到哪里。”

这名在任最久的总警长更数落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指后者近来的表现已失去公信力。

“总检察长本身的顽固及他最近在数起大案中的“挫败”,加上一些大案在他手中没有下文,已令他失去公信力,这是很可悲的,因为总检察署是刑事司法制度下第2个重要机构。”

“因此,我们的重要机构去了哪里?反贪污局是另一个重要的机构。它近几年里严打高层猖獗贪污的记录非常糟糕,导致贪污文化在公共领域中普遍滋长。我要在此说明:只在口头上说或只对付低级官员并不能铲除贪污。低级官员将因为高层贪污能够消遥法外而更加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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