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点39分更新

副首相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案(VLN)出现新进展,控方撤回上诉,使得扎希全身而退。

控方今早通知由仄莫哈末鲁兹玛(Che Mohd Ruzima Ghazali)领衔的上诉庭三司,他们撤回上诉申请。

上诉庭随后驳回了控方的上诉。

因此,高庭两年前判处扎希无罪释放的裁决得以维持。

扎希旋即在面子书专页发帖说“感谢上苍”。

本案另两名法官为阿兹曼(Azman Abdullah)、阿兹米阿里芬(Azmi Ariffin)。

主控官为尤赛尼(Yusaini Amer Abdul Karim);辩方律师团队则是由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领衔。

控方团队表示,他们发现根据法律和强有力的事实,有理由维持高庭原审的无罪判决。

他们指出,案件中没有证据显示扎希曾利用其职务授予相关合约。

他们强调,这些合约是在被告担任时任内政部长之前就已授予,显示扎希并未滥用权力。

高庭裁定表罪不成立

2022年9月23日,沙亚南高庭裁决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在此案被控33条罪,涉嫌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VLN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VLN综合系统的合约。

另一方面,控方于去年9月4日,在表罪成立的情况下,撤回了扎希在健思基金案的47项控罪,使吉隆坡高庭最终判处扎希“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