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去年4月吉隆坡国际机场枪击案的旅行社经理哈飞祖,被判入狱14年6个月及鞭笞6下。
随着38岁的哈飞祖(Hafizul Hawari)在上周改口承认7项控罪后,法官祖基菲里今日宣布裁决时说,法庭已考量案情,并严正看待被告的罪行,因而判如上述。
根据判决,被告在第一项控状之下,即拥有奥地利格洛克19(GLOCK 19)手枪,被判坐牢6年及鞭笞6下。其罪行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可被判坐牢最长14年及鞭笞至少6下。
至于被告面对的第二和第三项控状,分别是无牌拥有33枚PMC 380 AUTO弹药,及无牌拥有一个装有球状鞭炮的透明塑料袋,各别遭判罚3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