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见习军官祖法汉谋杀案的六名被告逃过死刑。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允准六人的上诉,撤销他们的死刑判决,改判他们“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成,监禁18年。
以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Hasnah Mohammed Hashim)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认为,上诉庭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裁定六人谋杀罪名成立并处以死刑是错误的。
哈斯娜下令恢复高庭的最初裁决,即援引《刑事法典》第204(a)条文,判处六人“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名成立,维持18年监禁判刑,从2017年被逮捕之日算起。

海军见习军官祖法汉谋杀案的六名被告逃过死刑。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允准六人的上诉,撤销他们的死刑判决,改判他们“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成,监禁18年。
以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Hasnah Mohammed Hashim)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认为,上诉庭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裁定六人谋杀罪名成立并处以死刑是错误的。
哈斯娜下令恢复高庭的最初裁决,即援引《刑事法典》第204(a)条文,判处六人“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名成立,维持18年监禁判刑,从2017年被逮捕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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