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玲珑区部15名执委集体辞职,惟公正党总秘书傅芝雅说明,区部并没有因此解散,仍将继续运作。

“党中央已经收到他们的辞呈。我也已调查区部的状况。”

“区部并没有解散,因为根据党章,必须有21名执委同时辞职,区部才会被解散。”

玲珑区部一众执委此前不满党选结果,指控相关过程与结果不透明不公正,扬言辞职。

区部主席候选人阿末尼占(Ahmad Nizam Noh)更是于前天(6月26日)向社团注册局申诉此事。

他表示,自身团队成员近乎都高票党选,唯独他本人落败。

他表示,自身团队15名当选成员随即辞职以示抗议。

未阐明区部主席任命权

根据公正党党章第37.3条文,区部执委会必须涵盖主席、署理主席、副主席、青年团团长、妇女组主席,以及透过区部选举产生的15名执委。

此外,区部主席也可委任两名副主席、一名秘书、一名财政、一名宣传主任,以及不少于5人、不超过20人的委任执委,使执委会总人数最高可达31人。 

解散区部执委会,至少需有三分二成员,即21人同时辞职。

不过,党章并未明确界定区部主席在首次会议召开前的任命权。

根据第38.2条文,区部秘书必须在至少提前七天发出会议通知;若秘书未能履行此责任,则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发出通知。

第38.4条文则规定,区部执委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执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并无条文明确说明区部主席在首次会议召开前,有权任命执委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