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因卷入一马公司丑闻的相关指控,而遭法庭指定清盘人起诉,要求偿还超过27亿美元。

据《海峡时报》报道,法庭指定的清盘人金融服务公司Kroll本周一在新加坡高庭入禀诉讼,要求渣打银行对其涉嫌协助欺诈一马公司和系统性盗用公共资金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家与一马公司有关,且正处于清盘阶段的公司——Alsen Chance Holdings、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和 Brightstone Jewellery 指控,渣打银行在2009至2013年期间共允许超过100笔银行内部转账交易,而这些交易协助掩盖了被盗资金的流向,同时也故意忽视了交易中明显存在的风险警告。

根据诉状,渣打银行被指违反《新加坡反洗钱法令》(AML)和客户尽职审查的规定。

诉状还指出,这三家公司共蒙受了超过27亿美元和2000万新币的公共资金损失。

坚决否认所有指控

然而,渣打银行在周二发文告坚决否认所有指控。

该银行指出,兴讼的清盘人已公开承认这三家公司实为“空壳公司”,没有合法业务运作,且与一马公司丑闻主角刘特佐及其同伙陈金隆(Eric Tan)有直接关联。

“这些公司通过假身份运作,实质上是作为挪用自一马公司的资金的洗钱管道。”

“这些公司的所有索赔都是毫无根据的,渣打银行将对清算人提出的任何诉讼进行抗辩。”

根据该银行,这些受质疑的交易早在2010年就已发生。

渣打银行进一步解释,早相关账户于2013年初关闭之前及期间,他们就已向相关执法机构报告相关可疑交易,并全力配合调查。

此外,该银行表示,正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2016年的文告中指出,MAS已经完成了对该银行在一马公司资金流动方面涉嫌反洗钱违规行为的审查。

“虽然MAS确实发现了违规行为,但这项审查并未发现渣打银行存在广泛的管控漏洞或蓄意的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