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政府首秘与总检察署之后,公共服务局同样发出通令,提醒公务员恪守《1993年公共服务(行为与纪律)条例》的规定。

公共服务局总监旺阿末达兰(Wan Ahmad Dahlan Abdul Aziz)在志期7月23日,致予各部门秘书长、机构总监、州秘书的通令中,重申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四项守则。

其中包括:忠于君国、政府;履行效忠宣誓;未获授权不得对外发言;禁止参与政治活动。

“公务员必须避免涉及任何政党事务,包括佩戴政党标志、担任政职或参与竞选,除非在特定情况下获得授权。”

“公共服务体系必须秉持中立与公正原则,保持专业、廉正与不偏不倚,确保公众对公共服务作为国家行政骨干的信心。”

提醒已签效忠宣誓书

他警告道,任何违反行为规范者,按照《1993年公共服务(行为与纪律)条例》将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训斥、扣薪、停薪、延迟加薪、减薪、降职甚至革职,视违规严重程度而定。

旺阿末达兰强调,所有公务员必须对国家元首、马来西亚、政府展现忠诚。

“根据《2012年公共服务(任命、升迁、调动)条例》,所有公务员已签署效忠宣誓书。这份宣誓书是公务员对在任期间遵守规章与政府指示的书面承诺。”

伊党将于本周六举办倒安华集会。

政府首秘三苏阿兹里周一(7月21日)提醒公务员,勿要参加相关集会,理由是背离《国家原则》中“忠于君国”精神。

总检察署昨日也发表类似声明,提醒公务员其宪法赋予的自由权利具有法律界限,尤其是参与集会方面。

不过,这些提醒随即遭到了抨击。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指摘三苏阿兹里打压宪法赋予公务员自由上街抗议的权利,直斥此举为狗急跳墙的非法打压手段。

社会主义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也提醒政府,历史显示试图阻止人民上街的举动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