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39分更新

国内知名商人阿布沙希德因为涉嫌从一项拟议中的高速公路项目贪腐牟利,今天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4项刑事失信罪,涉款达3亿1300万令吉。

阿布沙希德(Abu Sahid Mohamed)是Maju集团的董事,他也被控13项洗钱罪,涉及金额达1亿3900万令吉。

74岁的阿布沙希德坐在法庭被告栏外的轮椅上聆听控状,但表明不认罪。

“明白。不认罪。”

涉案的高速公路项目称为MEX II,将连接布城与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

根据控状,阿布沙希德涉嫌于2016年5月3日和11月22日、2017年1月20日和11月27日、2018年1月8日和11月30日以及2019年10月21日,在CIMB银行武吉东姑(Bukit Tunku)分行犯下失信罪。

根据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他可被判处两年至2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控状也声称,阿布沙希德涉嫌将1亿3925万2148令吉98仙,从他在CIMB银行的个人账户转移至5名个人和5家公司的账户,并通过15张支票兑现了这些资金,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最低500万令吉罚款。

保释金设在150万元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建议把保释金定在150万令吉,而且阿布沙希德必须交出护照。

而阿布沙希德代表律师郑宝德同意了所建议的金额和条件。

法官将保释金定在150万令吉,并择定11月3日过堂。

本案还有两人被提控

另外在本案,还有两人被控,即阿布沙希德的妻子诺阿兹丽娜(Noor Azrina Mohd Azmi),以及MEX II 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叶伟龙(音译,Yap Wee Leong)。

根据控状,48岁的阿兹丽娜涉嫌于2017年11月3月6日和11月27日通过一家CIMB银行分行洗钱,接收非法活动收益6713万6588令吉43仙,抵触AMLA法令第4(1)(b)条文。

而68岁的叶伟龙则涉嫌利用13份假文件,于2017年6月到2018年4月之间,分19次向Maju控股公司虚假申报MEX II工程进度,诈领3亿1448万61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的伪造假文件罪。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面对更多控状

另外,《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阿末阿克兰表示,阿布沙希德将面临另外7项协助侵占财产的指控,涉及金额达1.45亿令吉

他说,叶伟龙则将面临另外18项洗钱指控,涉及约3.87亿令吉。

“新指控将很快提出。”

与此同时,叶伟龙否认自己在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使用伪造文件申报超过3.14亿令吉的进度付款,以建设MEX II高速公路的 17 项指控。

叶伟龙的前公司是Maju Holdings的子公司,也是该项目的特许经营商。

法官允许诺阿兹丽娜和叶伟龙分别以5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交保候审,同时交出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