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国会提呈首读的法案所建议的特别投诉委员会(SCC,简称投委会)已经招致在野党、公民团体和皇家委员会委员,炮轰彻底背离了由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所建议的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警察独委会),并否定了为了确保警员奉公守法、杜绝滥权贪污而建议成立的独立监督机制。
委员有利益挂钩无独立可言
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委员暨前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东姑阿都阿兹士(Tunku Abdul Aziz Ibrahim,左图)指出,国会一读中所建议的特别投诉委员会永久成员,包括全国总警长、反贪污局总监、全国总检察长。
“这样的人选显然和警队有利益关系,背离了设立一个独立的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的原则。”
他进一步形容,此举是对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努力的嘲讽和全盘否定。
“成立一个独立的警察投委会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确保警方不会被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投诉所连累,同时也保障人民不成为警察滥权的受害者。因此,这就是为何我们不能允许任何在职警官、警察甚至退休警官,来担任其委员。”
全盘否决法律界精英草拟心血
“警察独委会已在英国和澳洲的昆士兰和新南威尔士设立。虽然有点难以置信,可是澳洲该区的警察贪污滥权现象,一度比我们的还严重。西澳的一名高级警官曾经问全体警员和警官,‘不曾接受过贿赂的人请站出来’,结果所有人禁若严蝉。所以,警察贪污不是大马独有的问题,而是世界性问题。”
“我们(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委员)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完成了建议设立警察独委会的报告,并指出确保警方办事效率的关键,在于设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可是政府所采用的却完全和我们的建议相反。这等于漠视了一个由诸多专业法律人士,包括前大法官敦沙烈(Tun Salleh Abbas)、敦莫哈末赛丁( Tun Mohamad Dzaiddin Abdullah)和大马律师公会主席等组成的队伍的贡献。”
东姑阿都阿兹士愤慨的表示:“政府所提出的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是对公正态度和原则的嘲讽和篾视,甚至是对国会本身的羞辱。”
他对该法案的提出表示极度的失望,并表示:“我们须要的是不会被金钱收买的警察,我们原本有机会对国家警队作出积极的改变。当初警方反对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成立,可是却获得首相的支持,所以我们才满怀期望的积极投入研究和建议设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的报告中。令人彻底失望的是,这个经过首相首肯且支持的监督警方贪污滥权的目的,却由于缺乏政治意愿而被背离了。”
东姑阿都阿兹士是于昨晚假隆雪华堂讲堂,由民主行动党所主办的警察独委会紧急公众咨询会议上演讲时这么表示。有关的紧急公众咨询会议旨在收集公众对于国会议员应对该被背弃的警察独委会法案持有何种立场的意见。已替换了“太子”的“狸猫”,既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将于本星期二或星期三在国会辩论。紧急公众咨询会议的主讲人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前律师公会主席巴南以及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席云大舜。紧急咨询会议的主持人是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约有超过200人出席这项公众咨询会议,反应热烈。
政府受促解释为何不用原有建议
另一名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委员巴南(Param Cumaraswany,右图)也毫不客气的指出,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的提出,对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而言,如同被掴了一记巴掌。
“政府关于特别投诉委员会永久成员人选的建议,简直是愚蠢的。政府至少必须负上解释为何不采用该建议的责任。尤其是我们对于设立独立的监督机制的建议。”
“我并不反对政府将此类的独立的监督机制扩展到其他政府部门,我甚至曾于2005年5月发过表示欢迎将独立的监督机制扩展到其他政府部门的文告。最让我不满的是政府建议的特别投诉委员会永久成员的人选。如果真的由他们来担任,到头来政府又必须成立另一个委员会,来监督这个特别投诉委员会。”
巴南建议在未经国公众的讨论和深思熟虑前,国会应缓延该特别投诉委员会法案的讨论和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