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只要行政工作不违反党政策,长老协商理事会不会干涉行政事务。
“根据伊党党章第39(1)条文和第39(9)条文,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和委任的党中央,有权在不抵触党最高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执行伊党的最高级别行政工作。”
“至于落实伊党最高法律原则,即《古兰经》、圣训、学者共识(ijmak) 、类推(qiyas),按党章第8(1)条文交由长老协商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伊党中央工作委员会、宗教师理事会、青年团、妇女组遴选并委任,部份成员则由理事会自行委任。”

他表示,只要行政工作不违反党政策,长老协商理事会不会干涉行政事务。
“根据伊党党章第39(1)条文和第39(9)条文,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和委任的党中央,有权在不抵触党最高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执行伊党的最高级别行政工作。”
“至于落实伊党最高法律原则,即《古兰经》、圣训、学者共识(ijmak) 、类推(qiyas),按党章第8(1)条文交由长老协商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伊党中央工作委员会、宗教师理事会、青年团、妇女组遴选并委任,部份成员则由理事会自行委任。”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