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废除大专法令行动联盟(GMMA)抨击,高等教育部昨日提呈国会一读的《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案》“换汤不换药”,没有根除大专生结社自由遭压制的问题。
联盟今日发表文告形容,有关修正案犹如“政治化妆”,只是修改法令中所使用的词句,却传达相同的讯息,即学生必须远离政治。
“我们无法同意这项修正案,并质疑政府提呈的修正案不能解决学生参与政治活动所面对的问题。”
“这项修正案换汤不换药,并且是一项政治化妆的动作。”
副高教部长依德里斯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案》,这项修正案将在下季国会会议寻求二读与三读通过。
继续限制学生参与政治活动
一名来自该联盟的法律系学生会主席法立祖(M Faridzul)在受询时解释,修正案的问题出在两条条文,即第15和16条文。
“修正案使用的字眼没有给予学生任何自由,我们可以看到大学行政当局和部长依然拥有决策权。”
现有的大专法令明文禁止国立大专生,在没有获得校长的书面批准下,参与任何政治组织、社团、非政府组织或工会。
然而,修正案第15条文依然禁止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只允许学生参与校外注册组织,而且高教部长和大学管理层依然紧紧控制学生的结社自由,有权禁止学生参与特定团体。
这项条文表明,国立大专生可以成为任何国内外团体的成员,但是却禁止大专生参与任何政党、非法组织,部长也能通过大学校长书面禁止大专生参与被视为不符大专生或大学利益的团体。
法立祖补充说,虽然修正案为学生开拓一些新的活动空间,但依然捆绑大专生的双手。
“虽然这项修正案能为学生打开一些空间,但是它所设下的限制依然违反人权。”
民联议员:修正案令人失望
另一方面,联盟协调员利祖安(Ridzuan Mohamad)今日下午带领10人代表团到国会走廊,将他们所草拟的《2008年大专生法令宪章》呈交给人民联盟议员,反映他们针对修正案的看法。
代表团包括马来西亚青年与民主运动(DEMA)代表李松荣与黄勇进、国大学生福利委员会(JKMI)代表达纳叻朱米(L Danaletchumi)、青年与学生联盟代表巴娃妮(K Bawani),以及全国大专生行动组织(BBMN)代表阿末沙希尔(Ahmad Shahir Abdul Aziz)。
《2008年大专生法令大宪章》是该联盟提呈给高教部,以取代现有大专法令的替代法令。这份草案保障大专生在联邦宪法以及联合国人权宣言底下,所赋予的基本人权和民主权利。
承认修正案不乏正面改变
对此,负责接收宪章的人民公正党班台谷国会议员努鲁伊莎(左图)指出,高教部所提呈的大专法令修正案非常有限,无法反映大专生的要求与想法。
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则指出,修正案的第15条文依然模糊,对大专生的结社自由设下许多限制。该党华都牙也国会议员冯宝君也赞同说,这项原本让人满怀期待的修正案令人大失所望,因为它限制大专生参政。
虽然如此,林立迎和冯宝君肯定,修正案内出现一些正面的改变。林立迎指出,违反法令的大专生之前可能会被控上法庭,但是他们现在只需面对大学纪律委员会。
冯宝君也补充说,原本被法庭宣判有罪的学生会立即被停学,但是现在则交由校长定夺。
国阵议员:不支持废大专法
另一方面,李松荣也透露,他们昨日已在吉隆坡一家酒店,会见依德里斯、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张庆信和巫统麻坡国会议员拉查里依布拉欣,向他们提呈《2008年大专生法令大宪章》。
他指出,这些国阵议员承诺将研究这项草案,并考虑采纳其中良好的部分,不过他们也表明,不会支持废除大专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