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前营运长阿迪阿祖安今日地庭面控,惟对全数三项贪腐控状概不认罪。

根据控状,阿迪阿祖安(Adi Azuan Abdul Ghani)涉嫌在明知对方与自身职务存有利益关系的情况下,于2017年3月7日收下AG Reka公司董事谭苏拉兹里(Thamsulazri Ismail)的房屋装修费,以作为某种对价物。

三笔装修费分别为23万5866令吉58仙、5万698令吉74仙、1万5933令吉95仙,对应位于沙亚南、哥打白沙罗、梳邦再也的房子。

倘若罪名成立,阿迪阿祖安将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判刑,可判处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获允保外候审

《每日新闻》报道,检察官莫兹阿末(Muaz Ahmad Khairuddin)建议将保释金定在7万令吉,并附带法庭认为合理的附加条件。

辩方律师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则请求将保释金降至3万令吉,理由是被告需抚养妻子,以及四名年介12岁至25岁仍在求学的子女。

他补充,被告因心脏问题接受治疗期间仍亲赴反贪会配合录供,全程配合调查,且先前调查亦未被限制出境,请求法庭无需扣押被告护照。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Awang Kerisnada Awang Mahmud Harun)最终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9条文赋予的法庭酌情权,允准阿迪阿祖安保外候审。

“鉴于本案属于不可保释的罪行,法庭必须施加附加条件,以确保被告按时出庭。”

保释条件为两名居住在雪隆的本籍担保人以及5万令吉保释金,且每三个月须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报到、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审结前禁止骚扰证人。

本案将于11月25日过堂。

阿迪阿祖安为朝圣基金皇委会报告点名的五名高管之一。

报告揭露,这批高管曾涉及严重违纪行为面临纪律处分,却在上诉后获得减轻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