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阵雪州议员起诉邓章钦
要求宣判雪州遴选委会违宪
刊载: Nov 9, 2009 3:11 PM | 更新: Nov 9, 2009 8:05 PM
三名国阵雪州议员今日入禀沙亚南高庭,起诉雪州议会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化特别遴选委员会(SELCAT)主席邓章钦以及委员违宪。
入禀的三人是沙白州议员拉惹伊德里斯(Raja Ideris Raja Ahmad)、摩立州议员哈斯曼(Hasiman Sidom)以及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
被列为答辩人的人士包括雪州议会议长兼透明度委员会与州议会特权委员会主席邓章钦、雪州议会副议长哈尼查、雪州政府、雪州议会秘书,以及遴选委员会与会员。
违反议会常规州宪法
他们是向法庭申请,要求宣判特别遴选委员会违反议会常规和州宪法,并指遴选委员会的运作没遵循州议会《议会常规》,没反映出州议会内政党的平衡。
他们要求遴选委员会所展开的听证会,不可在未呈报州议会之前就公诸于大众。
邓章钦兼任利益冲突
他们也指,身为州议长的第一答辩人邓章钦兼任遴选委员会透的主席而出现利益冲突,因此希望法庭能够宣告所有委员会所进行的听证皆无效。
不过邓章钦却批评这三名国阵州议员之所以提出控诉,旨是在捞取“廉价宣传”。
邓章钦指出,《联邦宪法》第72(1)条款阐明,任何雪州立法议会的听证会,都是不能够被入禀法庭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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