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下周发动“黑屏抗议”
促政府撤回压制网络自由法律
独立新闻中心(CIJ)将在下周二发动“互联网黑屏抗议日”,以反对大马立法制定压制网络自由的《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这项抗议行动是旨在提升网民,针对这项新条文的醒觉。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员马斯嘉丽查(Masjalliza Hamzah)在声明中表示,他们希望网民能够施压政府废除《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以维护网上的言论自由。
独立新闻中心(CIJ)将在下周二发动“互联网黑屏抗议日”,以反对大马立法制定压制网络自由的《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这项抗议行动是旨在提升网民,针对这项新条文的醒觉。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员马斯嘉丽查(Masjalliza Hamzah,右图)在声明中表示,他们希望网民能够施压政府废除《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以维护网上的言论自由。
落实有罪假定原则
她表示,这个新条文拥有很深的影响,将会影响所有网络使用者、提供网上留言服务的网站,以及任何为客户提供免费无线网络连接的商店。
“这项修正法案已经引起许多方面包括律师、活跃分子和网络业者的关注。在这项条文下,一名网民将被假定为网上任何言论的出版者,除非他能提出反驳的证据。”
“这将让网民和那些操作网上论坛、部落格和伺服器服务的单位,必须针对网上内容负责。这个有罪假定规定已经违反了法律基本的无罪假定原则,并且把过多的责任放在一个可能没有资源来在庭上自我辩护的人。”
这个新条文是在2012年4月国会会议匆忙通过,它阐明任何人的名字、照片或化名出现在任何刊物,显示他是该刊物的拥有者、编辑、管理人,就自动假定为该刊物的刊登者或转载者,除非他能够提出反驳的证据
担忧压制网络媒体
根据报道,人权律师云大舜批评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根本是毫无必要的,因为警方其实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搜集证据,而无需由伺服器供应商去负上责任。
民联国会议员也要求政府撤销这项条文,因为它将会压制网络媒体。
尽管这项条文受到强烈抨击,但是其修正法案还是获得国会上下议院通过,并且在7月31日列入宪报。
号召网民照片变黑
马斯嘉丽查表示,大马下周二史上第一次举行的“互联网黑屏抗议日”,是效仿美国和纽西兰捍卫网络自由的行动。
“在8月14日,登上参与网站的网民将会看到一个弹出的页面,附上这次运动的讯息。”
“此外,网民也可以把他们的推特和面子书的肖像照换成黑色,或者是下载独立新闻中心所使用的图片。”
《当今大马》参与
根据文告,这项抗议行动已经获得网上社群的正面反应,参与和支持的单位包括网络媒体《当今大马》、Digital News Asia、lelong.com.my、cari.com.my和娱乐网站gua.com.my。
此外,非政府组织人民之声和妇女援助协会,以及陈仁义(Nat Tan)等部落客都会参与这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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