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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日就是大选提名,社团注册局却在此时致函行动党,基于早前该党闹出党选争议,阐明其中央执行委员会不受承认。

注册局也要求行动党,在1个月内针对中委选举争议提出解释,否则将撤销行动党注册。

这份信函是由社团注册局总监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Othman),致给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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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指不会影响参选

多名行动党领袖受询时,也证实该党接到这封信函。

这个最新进展也引发一个疑问,即行动党候选人能否在该党的旗帜下竞选?

不过,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此事不影响行动党参与大选。

“这没有影响,他们可以参选。”

他表示,行动党在有关信函一个月内,即5月17日之前都可以自由参选。

他也指出,行动党发出的候选人委任状仍然“有效”,并且获得选委会接纳。

指高层党职组成存问题

阿都拉曼在志期4月17日的信函中表示,由于党员提出争议,因此注册局不满意行动党的党职名单。

他指出,中委会自行遴选的行动党高层党职,并没有根据正确方式组成,有违党章第10条款第1事项,因为当时参与遴选的伍薪荣,较后证实并非中委。

行动党高职并非直接票选而得,而是由新中选的中委内部协商安排。

党员投诉大会通知违章

阿都拉曼也指出,根据行动党党员向社团注册局的投诉,部分支部秘书并没有在去年12月15日举行的党大会10天之前接获通知函,有违党章第8条款第9事项。

这些投诉声称,这种失责导致753名代表被剥夺出席大会,以及投选20名中委的权利。

基于上述的两项理由,社团注册局认为,行动党在去年12月所组成的最高阶委员会合法性存疑。

一个月内解释两项争议

注册局更援引社团注册法令第16(1)条文要,求行动党在1个月时间,提出两项说明:

首先,最高阶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正确,只有真正的中委所遴选,或最高阶委员会所委任的党职是否有效,或是否有采取行动消弭争议。

其次,是否根据党职规定确实发出大会通知,或者若没有,是否有重新召开党大会和党选,或者其他消弭争议的行动。

不承认行动党最高领导

因此阿都拉曼表示,根据社团注册法令,行动党必须提出令社团注册局满意的解释,否则根据社团注册法第13条文,将面对撤销注册的可能。

“在等待解释之余,社团注册局行使社团注册法第3A条文所赋予的权力,不予承认行动党在2012年12月15日所组织的最高领导层。”

信函也注明,该信副本也同时转交予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