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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法禁止践踏侮辱国旗<br>用其它旗代表大马也可判刑
Sep 25, 2013 4:29 PM
更新: 9:04 AM

数名社运人士在国庆之际展示人民旗遭警方调查之后,政府在今天一口气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的众多修正法案当中,也包括了加重侮辱国旗的刑罚。

政府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案,新增条文,规定任何践踏侮辱大马或其他国家国旗者,将可处以至少5年,最高1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此外,修正案的另一新增条文也阐明,任何人若用“辉煌线条”以外的旗帜来代表马来西亚,亦可以被处以至少5年,最高15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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