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资讯法不可不知的10件事
耽误多时后,槟州议会10天前(5月23日)终于通过 上诉局成员 名单,为今年7月1日实行《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扫除最后一层障碍。
不过,这项早在雪州政府 落实 ,旨在维护知情权、监督施政和杜绝贪污的阳光法案,对普罗大众而言仍颇为陌生,甚至对法令内容和操作方式一知半解。因此,《当今大马》特地为读者整理法令不可不知的10件事:
耽误多时后,槟州议会10天前(5月23日)终于通过 上诉局成员 名单,为今年7月1日实行《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扫除最后一层障碍。
不过,这项早在雪州政府 落实 ,旨在维护知情权、监督施政和杜绝贪污的阳光法案,对普罗大众而言仍颇为陌生,甚至对法令内容和操作方式一知半解。因此,《当今大马》特地为读者整理法令不可不知的10件事:
1. 生效日期
槟州议会2011年11月4日,以24票赞同及2票反对 通过 《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以下简称:槟资讯法),隔年2月2日宪报。行政议会之后敲定,今年7月1日为生效日。
2. 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虽规定特定类型文件自动成为官方机密,但没有强制政府与其官员对其他类型的文件这么做,而且法令清楚赋权州政府解密一些已被列为机密的文件。
至今,中央政府未入禀法庭,挑战雪槟两州资讯法的合法性。不过,已故资深律师卡巴星与槟首长林冠英担心,国会去年10月修订《刑事法典》203A条文,严禁政府人员泄露资讯给公众人士的条款,或与资讯法产生 冲突 。
3. 可申请的资讯
槟州政府旗下任何部门(jabatan)、地方政府(槟岛和威省市政局)和法定机构(槟州发展机构、博物馆局、图书馆机构和伊斯兰理事会等)的各类型资料。槟政府 网站 列有25个单位的首席资讯官名单,唯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披露,资讯法允申请总共29个单位(22个部门和7个法定机构)的资讯。
4.豁免公开的资讯
除了法令列明豁免公开的资讯,其余一律需公开。尽管如此,槟政府(行政议会)仍可行使斟酌权,公布被归类为豁免公开的资讯和机密。豁免公开的资讯包括:
(1)个人资料(隐私);
(2)行政议会文件;
(3)诉讼案;
(4)足以构成藐视议会;
(5)导致失信、泄露商业机密及引起国际组织的猜疑;
(6)足以破坏州政府经济与财务状况;
(7)危及生命、健康与安全;
(8)影响法律程序,如防范罪案、逮捕及控告等司法程序、税务分配及出入境检控事项;
(9)侵犯版权。
5. 资讯官(Pegawai Maklumat)
政府可宪报委任各部门现有的官员为资讯官,扮演协助公众申请资讯的桥梁,提供培训和负责保护和收藏其部门的资料。由于是现职官员兼任,所以不用提供额外津贴。
6. 申请方式
在表格填写名字、地址和资料详情后,提呈给相关部门资讯官及缴付州政府设定的费用。资讯官接获申请后,需在14天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雪州30天),关乎性命和人身自由的申请需赶在48小时回复,唯可延长至7天(雪州7天)。若向错误部门申请,资讯官有义务转交申请至正确的部门及通知申请者。
一旦申请被拒绝或转移至其它部门,资讯官需在14天内书面通知申请者和解释原因。
7. 上诉程序
若不满资讯官的决定,申请者可在接获回复的21天内,提出书面上诉。州政府可针对上诉程序制定收费,而上诉局的裁决无法被法庭挑战。
8. 上诉局成员
法令规定政府须委任3至9名具备法律知识,而且背景独立、没担任官职或党职的人士为上诉局成员。
槟州议会5月23日已批准委任8名成员。他们分别是主席王昌杰、署理主席嘉马鲁丁(Jamaluddin Hassan)、成员阿吉星杰西(Ajit Singh Jessy)、赛惹化(Syed Jaafar Syed Ali)、穆勒里达仁(Muleridaran M Navaratnam)、慕南迪(K.Muniandy)、蕾吉娜阿玛罗巴瓦(Regina Amalorpava Mary)及符德欣(译音Agatha Foo Tet Sin),任期是今年6月14日至明年5月13日。
上诉局将以多数票作判决,而且须纪录下反对者的理由。上诉局成员若在案件有利益冲突,需向主席报备及回避,不允参与相关上诉程序。
9. 惩罚条款
有别于雪州法令赋权对付虚报资料及滥用资讯的申请者;以及毁损资料、蓄意刁难和阻扰申请者获得资料的官员(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槟资讯法不含任何惩罚条款。
10. 负责的行政议员
尽管新闻事务(penerangan)是由槟首长林冠英掌管,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才是负责资讯法事宜的行政议员。后者的职务包括经济策划,教育与人力资源,科学,工艺及创新。
11. 其它事项
槟政府有必要向人民广泛宣传资讯法的申请机制,至少仿效雪州政府上载至官方网站。目前,槟政府未上载完整的《槟城资讯自由法》、2个附属条例和1个准绳(详细的申请、上诉程序和收费)、宪报的资讯官名单、申请和上诉表格的样本。
雪州政府 网站 共上载了6个文件,即《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宪报法令3月5日生效的文件、2个附属条例:2012年法令执行指南和雪州资讯机构(Badan Maklumat Negeri,槟城称为上诉局)条例,申请表格样本和41名资讯官的通讯录。
此外,雪州网站也列出申请资讯的5个简单步骤。
目前,槟政府网站虽列有首席资讯官的 名单 ,唯相信跟日后宪报的名单有出入,因现榜上有名者多属部门正副主任和秘书级官员。
雪州资讯法强制规定雪州资讯机构向议会提呈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各部门接获的申请数量,采取的行动、被否决的申请数量及上诉结果等,唯槟资讯法却未此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