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交案2月10日下判
安华相信自己将获释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终审,即将于2月10日下判,届时将决定安华是否入狱或释放。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终审,即将于2月10日下判,届时将决定安华是否入狱或释放。
根据大马司法推特,联邦法院已择定上述日期宣判。
针对此事,安华在推特上留言表示,一切顺其自然。
上诉庭在去年3月7日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安华鸡奸罪成立,须入狱5年。
控状指安华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01分至4时30分之间,在武吉白沙罗的一间公寓与其前助理赛夫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笞。
Decision of DSAI v PP at Federal Court fixed on February 10, 2015 at 9.00 am
— Malaysian Judiciary (@MYJudiciary) January 26, 2015
不应成为政治工具
安华较后发表文告表示,根据其辩护团队的陈词,他相信自己将获得释放。
“诽谤不应成为政治角力的工具,并使国家陷入混乱。”
他祈求公义获得伸张,以便自己获得释放。
上诉庭判处入狱5年
以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负责聆审安华要求撤销鸡奸前助理赛夫的罪名及被判入狱5年的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另4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劳勿斯、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恩邦、苏利雅迪和南利阿里。
安华的15人律师团是以退休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为首,余者包括已故资深律师加巴星的子女,分别是蓝加巴星、桑吉柯尔及哥宾星。
控方则是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上诉失败将失议员职
如果安华无法上诉得直,他将失去担任人民公正党峇东埔区国会议员的资格,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款,如果国会议员被判监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失去议员资格。
控方也提出反上诉要求增加安华的刑期,前提是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判决,这项上诉才会被聆审。
这是安华第二次面对鸡奸或肛交指控。
根据安华第一次面对的控状,他于1994年鸡奸司机阿兹占的罪名成立,在2000年8月8日于高庭被判坐牢9年。
安华的另4项贪污指控于1999年4月4日在高庭被判罪成,须坐牢6年,高庭当时谕令安华的贪污罪服刑期满后,才进入鸡奸罪的刑期。
不过,贪污罪成的安华在经过6年的铁窗生活后,联邦法院于2004年9月2日以2对1的大多数裁决,撤销安华鸡奸阿兹占的入狱刑罚,并将安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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