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梁肇富指安华遭迫害
百名律师要求撤言论道歉
安华肛交案终审裁决招致巨大的批评声浪,后续风波不断。除了警方对异议者大肆展开煽动罪调查和逮捕外,如今火势也延烧到律师公会。
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由于质疑安华肛交案乃迫害,如今面对内部的反弹。
下午5点55分更新
安华肛交案终审裁决招致巨大的批评声浪,后续风波不断。除了警方对异议者大肆展开煽动罪调查和逮捕外,如今火势也延烧到律师公会。
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由于质疑安华肛交案乃迫害,如今面对内部的反弹。
约100名律师公会成员不满上述言论,今日直促梁肇富撤回这项声明,还要求梁肇富向司法机构公开道歉。
律师公会成员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man)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倘若梁肇富未能照办,则他们会采取“必要行动”,逼迫梁肇富辞去律师公会主席一职。
“我们也呼吁总检察长(阿都干尼)采取必要行动,对付梁肇富。”
不满者将越来越多
阿都阿兹相信,不满梁肇富的律师公会成员将愈来愈多。
尽管如此,他说他们不会刻意招募其他成员,因为他们并非政党。
“但是,当有超过100名成员表达不满时,这显示了某些事情。”
一众反对者限制梁肇富在14天之内撤回声明。
未读判决书乱发言
安华被判入狱次日,梁肇富发文告 质问 ,到底安华是受到检控抑或迫害?
这些心怀不满的律师指出,梁肇富坦言当他发表声明前,未曾阅读联邦法院判决书。如此一来,梁肇富指判词“没有法律基础”,实属诋毁言论。
其中一名成员莫哈莫诺(Mohd Noor)表示,“这是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对联邦法院的直接攻击,让法院受人藐视和厌恶。”
违背律师公会职责
他补充,梁肇富的言论违背律师公会基本职责,即保护司法体制的尊严与圣洁。
梁肇富之前也质疑,为何被指进行肛交原告赛夫,并未在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B条文,并且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同读下,被控共犯的罪名。
对此,莫哈莫诺则斥责说,就算普通人发表上述言论,已属“不像话”(outrageous),梁肇富身为律师公会主席,更不该发表如此言论。
欢迎到大会提意见
较后,《当今大马》联系梁肇富,要求他评论此事。对于上述批评,梁肇富轻描淡述回应。
“我们鼓励且欢迎所有律师公会在职律师,3月14日出席律师公会的大会,以提出任何课题,表达他们的看法。”
他补充,届时将有许多律师公会成员出席,以上100名心怀不满的成员,大可前来发表己见。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