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伊党亲巫统派系欺骗民联
林冠英:我们还能合作吗?
随着丹州议会昨日一致通过《2015年(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法案,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开腔批评,吉兰丹伊斯兰党掉入巫统陷阱,违背民联共识及共同纲领。
随着丹州议会昨日一致通过《2015年(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法案,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开腔批评,吉兰丹伊斯兰党掉入巫统陷阱,违背民联共识及共同纲领。
他表示,这项课题如今不再只局限于民主行动党强力反对的伊刑法,但更严重的是对伊党一些全国领袖的信任与诚信及他们承诺的可信度。
“民主行动党领袖对于遭到吉兰丹伊斯兰党及一些亲巫统的伊党全国领袖所背叛皆深感愤怒,愤怒于伊斯兰党的不诚实、欺骗及背叛民联,相反地却选择相信巫统,实施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也就是伊斯兰刑事法。”
“原本伊斯兰党于2015年2月8日在由安华主持的民联领袖理事会议中承诺将修改1993年原法案的4个条款,但如今伊斯兰党却完全通过原本所有的71个条款。”
“当这些伊斯兰党全国领袖的承诺与担保根本无异于巫统一样毫无价值,行动党还能在民联全国平台上与这些伊斯兰党全国领袖合作吗?”
加强巫统摧毁民联希望
林冠英提醒,伊刑法课题之所以会死灰复燃,是因为巫统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基尔2014年3月27日在国会挑衅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向穆斯林实施伊斯兰法,并承诺会获得联邦政府的支持。
他表示,吉兰丹伊党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斯兰刑事法,这不只摧毁了伊党自己在吉兰丹的选举展望,更让巫统摧毁民联的梦想更进一步。
“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并不是因为它是属于伊斯兰教而反,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伊斯兰刑事法是因为它违宪,与联邦宪法冲突。”
“联邦宪法明文规定,即使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国教,但马来西亚并不是伊斯兰国。1988年,联邦最高法院在仄奥马对检察官一案已经重申马来西亚不是伊斯兰国。”
水灾暴露丹州施政不济
林冠英也表示,在吉兰丹伊党得为他们自己的政治命途负起责任。他提醒,吉兰丹巫统如今可以把人们焦点转移到国阵自认为可以带来发展的主要优势上,与伊党州政府在吉兰丹施政不济相比较。
林冠英表示,伊党在吉兰丹的施政不济,在去年的大水灾完全曝露。即便是《默迪卡独立民调中心》(Merdeka Centre)的民调也显示高达81%的马来人及穆斯林皆认为,吉兰丹州政府应该专注于大水灾后的灾后家园重修与重建,而不是实施伊刑法。
”当全马来西亚人民正为他们的后代子孙寻求更美好的生活之际,唯有良好施政才是不二之道。“
林冠英表示,不仅穆斯林不支持现在实行伊刑法,原本所谓还在支持伊党的非穆斯林支持者,也将烟消云散。
”他们不会再如伊党全国领袖所妄言,伊党月亮仍代表非穆斯林的心。“
“行动党要强调,我们对背叛的吉兰丹伊党及伊党一些全国领袖感到愤怒,而不是绝大多数仍旧保有原则及诚实的全体伊斯兰党党员。”
重申下周一召开中委会
林冠英反问,当巫统不只支持伊斯兰党,还挑衅伊斯兰党实施伊斯兰刑事法,马华及民政为何只敢针对伊斯兰党,但是却不敢如前马华副部长颜炳寿所建议,以断绝关系来惩罚巫统?
林冠英表示,他已经在周二发出指示,行动党将在下周一晚召开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紧急会议,讨论行动党的立场及与伊党之间的关系。
“基于民主精神,全国领导层也将允许州及全国领袖私下或公开表达这项课题的看法,以在周一晚的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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