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阻止官员执行公务
郑立慷等6人否认有罪
刊载: Mar 30, 2015 5:00 PM | 更新: Sep 21, 2016 7:45 PM
上周四在独立广场“抗争到底”联盟静坐场地被捕的2名霹雳州公正党议员和4名社运分子,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对阻止官员执行公务的罪名,惟他们都否认有罪。
上周四在独立广场“抗争到底”联盟静坐场地被捕的2名霹雳州公正党议员和4名参与者,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对阻止官员执行公务的罪名,惟他们都否认有罪。
两名霹雳州公正党议员分别是郑立慷(迪遮区),以及陈家兴(新邦波赖区)。
他们6人是在刑事法典下第186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他们将有可能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其中一人被控动武
其中一名被告徐灶生也在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下,面对另外一项罪名,即向吉隆坡市政厅官员动武。
一旦罪成,他将有可能面对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徐灶生也是鹅麦县新村事务协调官。
另外三名被告分别是公正党前梳邦市议员达米拉拉逊(N Tamilarason)、党员熊明昌和支持者颜志谋。
6人较后获得推事诺阿米娜图尔允许保外候审,其中徐灶生的保释金是4000令吉,而另外5人是2000令吉。
抗议下午4点提控
由于6人被带上法庭面控时,已经是下午4点20分,因此也引发被告代表律师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的不满。
她以银行已在下午4点关门为由,向法庭提出反对六人在下午4点20分被带上法庭与被控。
“如果他们今天不能缴付保释金,法庭应准许他们明天交。”
对此,法官准许梅丽莎的要求。
他们在交保后都获得释放。他们的案件将在4月27日过堂。
6人是在上周四阻止吉隆坡市政厅执法人员,拆除“抗争到底”联盟在独立广场“革除总警长”的布条而被捕。
双方当时还爆发冲突,两名州议员申诉他们遭遇警察暴力,惟警方反指,警方是基于市政厅一名执法人员遭示威者殴打,才会出手逮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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