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柏特拉获人身保护令今午放人
法官指内政部长行事超越权限 - 王德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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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请的第二项人身保护令获准,法官谕令�"局立即释�"�柏特拉!
沙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Syed Ahmad Helmy)今早宣判,虽然内安法令并非违背宪法,但是内�"�部长却没有根据内安法令行事,因为柏特拉被扣留的理�"�并不在该法令第8条文的权限范围之内。
有鉴于此,法官批准柏特拉所�"�请的人身保护令,并�"谕令�"局立即释�"�他。�"法官作出这项裁决后,庭内的50名柏特拉�"�持者顿时�"场拍掌欢�'�,而柏特拉妻子玛丽娜李也�'�女儿激动地相拥。
谕令在下午4点前带人到法庭
不过,�"�于目前柏特拉仍然被扣留在霹雳州的�"�文丁扣留营,因此法官下令�"局必须在下午4点前,将柏特拉带到法庭来释�"�。
柏特拉是在9月12日被警方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扣捕长达10天,后来再遭内�"�部送往霹雳太平�"�文丁扣留营延长扣留2年。
根据内�"�部长�'出的扣留令,柏特拉是因为在《今日马来西亚》�'站上刊登嘲弄�'�侮辱穆斯林、回教�'�先知莫�"�默德的文章�'�读者留言,将会引�'穆斯林社会的愤�'�'�担忧及宗教之间紧张关系,以及刊登诋毁国家领袖�'�虚假的文章,引�'人�'痛恨�"�府,进而威胁公共秩序�'�国家安全而被扣留。
他共入禀法庭�"�请两项人身保护令,分别要求法庭宣判警方�'�内�"�部的扣捕行动不合法。
一共入禀�"�请两项人身保护令
柏特拉是�'�对警方在9月12日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的逮捕行动,�"�请第一项人身保护令。在该条文底下,警方有权扣留长达60天,之后再决定是否延长扣留。
内�"�部长赛�"�密在该项保护令的审讯前夕,援引内安法令第8条文,延长扣留柏特拉两年。
因此,柏特拉代表律师于9月30日入禀第二项人身保护令,以便�'战赛�"�密所批准的延长扣留合法性。今日审讯的也是柏特拉的第二项人身保护令�"�请。
内安法令不仅�"�来对付共产党
赛阿末是在今早9点10分开始阅读其判决。�'�对宪法问题,他指出,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邦宪法第149条文允许国会通过限制公�'基本权利的法令。
法官指出,内安法令主要是处理3种问情况,即国家安全、重要公共服务或经济受到威胁,因此是处在宪法第149条文的权限之内。
�'�对诉方律师指内安法令只是�"�来对付共产党的说法,赛阿末则表示,�"�府草拟内安法令的确是为了对付共产党,但是他认为这项法令也涵盖未来可能�'�"�的任何威胁。
“没有任何论点能够证明内安法令第8条文违宪。”
不合法行动不受�'除条款保护
�'�对高庭是否有权聆审这项人身保护令�"�请的问题,赛阿末首先裁决说,内安法令第8B条文已经�'除法庭对部长决定进行司法检讨的权力。因此,他只能聆审�"�府是否符合程序需求行事,部长是否具有恶意不再是一项课题。
虽然如此,法官随后却强调,部长也必须在内安法令的权力范围内做出决定,否则其决定将变成不合法。他援引例子说,部长不能指控某人头�'红色而扣留她。
“部长所给予的扣留理�"�,并不落在内安法令第8条文的权力范围之内。部长必须合法地行使其权力,任何不合法的行动都不能受到�'除条款(ouster clause)的保护。”
因此,赛阿末裁决允许拉惹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请,并下令立即释�"�拉惹柏特拉。
代表�"�府的高级�"邦律师杜苏吉莫达(Dusuki Mokhtar)较后受记者询问时表示,这意�'�着法官不认同柏特拉的行为威胁国家安全。
玛丽娜:感谢法官勇敢裁决
玛丽娜李(左图)较后在法庭外一脸欣喜地表示,她非常感谢法官作出这项“勇敢的裁决”。
她也感谢其他部落客�'��"�持这一路以来的�"�持。
柏特拉曾在2001年4月10日,与其他9名公正党领袖与烈火莫熄运动分子一起被内安法令扣留。拉惹柏特拉是在2001年6月2日获释。
1950年出世的柏特拉出身雪州王室,他与雪州苏丹是堂兄弟。他所负责的异议�'站《今日马来西亚》,于8月杪遭马来西亚通讯与多�'�"�"�'�会(MCMC)封�"�。
虽然内阁较后下令解禁所有被封�"�的�'站或部落格,包括�'��"�《今日马来西亚》的封�"�令,但是柏特拉对这项突如其来的“解�"�令”仍深感质�',并怀�'�"�府拥有隐议程,�"果就在�"天遭内安法令逮捕。
赛�"�密曾表示,�"�于柏特拉所负责的《今日马来西亚》�'站出现一些侮辱回教与先知的留言,因此�"局可以援引内安法令对付拉惹柏特拉。 - 令在下午4点前带人到法庭
- 共入禀申请两项人身保护令
- 玛丽娜:感谢法官勇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