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芯嫙命案民事诉讼答辩人向高庭申请全程闭门审讯,但高庭加以驳回,强调把命案事实真相公诸于世才符合公共利益。

《马新社》报道,法官阿南本努杜莱(Anand Ponnudurai)驳回申请时说明,未成年答辩人的身份固然须要保护,但绝无理由全面禁止媒体报道。

阿南本努杜莱表示,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骚扰与精神困扰,与捍卫公开审判的原则,让公众得以监督法庭审讯之间,法庭须有所平衡。

“事实上,这宗民事诉讼的核心焦点在于,校方与相关单位对这起校园意外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包括检讨机制与政策层面,而非仅针对未成年答辩人。”

“本案也将检视当局是否应负责关照学生,以确保校园环境安全,其中包括妥善处理心理健康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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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外申请闭门聆讯

阿南本努杜莱强调,法庭固然恪守《2001年儿童法令》(第611法令)中限制报道任何可能暴露儿童身份细节的规定,但也同样重视司法公正与公众利益。

“过去有许多保护儿童的先例,法庭在下达保护令之余,依然允许媒体在遵循特定限制的前提下进庭报道。”

法官同时裁定,若后续证词可能泄漏该名儿童的身份,答辩人日后仍可向法庭申请,闭门聆讯特定证人或部分证词。

“必须保护儿童的同时,我不认为有任何全面禁报道的理由。公众有权知悉庭审过程与法庭判决,这对有益于社会。”

谋杀罪不成立后入禀民事诉讼

去年,雪兰莪万达镇发生校园命案,16岁女学生叶芯嫙在校内厕所遭15岁同校男生刺毙。

沙亚南高庭于9月14日下判,裁定15岁少年被告案发时精神失常,因而其谋杀罪名不成立。

尽管如此,承审法官阿德林谕令,将被告送往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无限期羁押并接受治疗,交由雪兰莪苏丹发落。

总检察署于9月24日证实,针对高庭的裁决入禀上诉通知书。

10月1日,叶芯嫙的家属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多个政府机构及行凶少年的父母。

家属将多个政府机构列为答辩人,主张它们负有法律责任,理当采取充分措施应对校园内的心理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