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念岛屿】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人们吟诵了一千多年的唐诗“名句精华”。

杜牧生当晚唐,逢清明见坊间都是扫墓的行人往来,触景生情,赋七绝一首,成了千年经典,每逢清明,这首诗都要出现,甚至被吟唱乃至改写,成为清明扫墓的文化景观。但是,文学归文学,经典归经典,清明时节到坟山洒扫先祖的墓头,确实是自古以来皆然的文化实践吗?其实不尽然。

清明扫墓,是一千多年来的文化实践,杜牧的所见与我们当代人的实践,确实是千年不易,今古同心。但是,扫墓这回事,还是在历史条件下,包括自然天时及文化、政经条件的相加之下演化而来的。来到现如今,虚拟网路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界限越来越不分明的趋势下,有人问起,如果采取虚拟化的e-扫墓,究竟是行还是不行?

这个网络时代的困惑,还得从比扫墓更早的祭祖来话说从头:扫墓毕竟是祭祖的其中一种实践模式,而祭祖是华人文化慎终追远之核心孝道文化的体现,按此孝道的自发性行为,才产生了后世群众实践的春祭(乃至也有秋祭)扫墓,因此得从祭祖说开头。

按说墓祭是东汉才有的文化实践,先秦时代,虽然不可说一定没有,但在有文献可征的贵族阶层,还不能说是理所当然的祭祖模式,甚至是非常态的。至少我们知道,儒家奉为典范人物的孔子,就不可能这么做:孔子连父亲葬在哪里,其实都不知道,又如何墓祭呢?

这种情况是有时代因素的。孔子时代的春秋及更早之前的西周时代,有所谓国人与野人的分际:国人是贵族的同姓宗族,住在城里;城外是天子封建所赐的封地与住户。贵族住在城里,去世之后出殡到城外下葬,说到底,“出殡”的“殡”源自“宾”,生前为一家之主,死后即成为“宾”,要从家里送走到城外下葬了。

城的里外有一墙之隔,那是国人与野人的分际,对贵族而言,这也是生者与死者之隔。古代虽然聚族而居,死后的人,毕竟要离开宗族的生活空间,暂时停柩期间从东边移到西边,东主西宾,治丧期满则送出城,就是“出殡(宾)”。

周人下葬,不封不树,日久或不能辨识确切所葬地了,这或许是孔子不知亡父所葬何处的原因。

那么,人们如何祭祖呢?在阶级社会,一切按阶级规范礼制来施行:诸侯以上,得立家庙,先人葬在城外了,庙里为立木主(牌位)作为象征,一切祭祖实践,都在庙里对着木主进行;大夫以下的下层阶级,礼制没有立家庙的,也就没有固定享祀香火的木主,家祭时,以家里的后辈小儿为“尸”,权宜代表祖先受祭,所以才产生古人骂人在其位不谋其政之“尸位素餐”说。

我要说的是,不管是奉在家庙里的木主,还是临时权宜的“尸”,都只是象征,而不是到先人下葬处进行墓祭的。(参《清明与墓祭》

这样的操作,一方面跟先秦的社会与文化条件有关,也跟华人源远流长的上层精英文化主流意识攸关,即不认为一个人在经历肉体死亡之后,还有一不灭而恒在的精神主体存在。死亡意味着生命的取消,经过这个生死过渡之后的存在,古人虽不否认,但也不确认,进而体现为儒家只论述现实生命完成的人生哲学。

那么,古人乃至儒家强调的祭祖,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死后不论,但生人对已逝亲人的情感理应是永恒乃至至死方休的,这是按血脉相承之说而来,也就是孝道。现实中对亲族长辈的孝道,是得以在生活的细节中付诸行动的,但对已逝亲人来说,内心依然存有的感情,又如何实践孝道呢?已逝亲人不在了,孝道的实践没有了对象而落空,但内心的情感必须有外化的表现和象征性的对象来施展,这就是祭祖文化与木主牌位了。

究其实,古代的文化精英在孝道文化中所强调的祭祖,并不以受祭方之已逝亲人的需求来揣摩和设计,而是以活着的后辈之情感需求来安顿的。因此,在古代的社会条件不施行墓祭之时,以木主或“尸”之象征物或人来代表先人受祭;孔子要求“祭如在”,毕竟是落在施行祭祀行为的活人这一方,而不论逝者如何受祭的。

东汉开始有了墓祭行为,渐次发展为社会性的群众实践,到了杜牧写诗的晚唐时期,经过唐代提升清明扫墓为体现孝道核心价值的官方推动,一年四季实行祭祖的春祭,也就与寒食的墓祭结合,成为清明的节日主题了。但是,在墓祭成为孝道文化实践之常态之前,更古早的文化,并不以墓祭为常态,而是以象征对象来替代,再以外化的祭祀行为来具体展现内心对先人之情感的。

那么,话说回来,疫情过后网路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的生活边际逐渐模糊,清明扫墓这回事,如果e化,变成网上扫墓献祭,可不可以呢?

这个可能存有争议,尤其在不同世代之间的看法差异理应会很大,甚至老一辈的人认为年轻人这么干很胡闹的吧?

但是,如果回到古人的祭祖操作,他们舍墓祭而取木主,没有木主的阶级甚至以小辈为“尸”代表先人受祭和享食,可见古人并没有已逝亲人来木主或附身于“尸”受祭的预设,而是以象征对象来施行外化的孝道行为的;祭祀行为是慎重的,这是来自自身对已逝亲人之情感殷切,而不是离开了世间的亲人还在另一个世界“监视”,故而也不应当在祭拜先人时具体祈求给予回报什么,因人们在祭祀时奉上祭品、食物等等,并不是物物交换或期许等值回馈。

华人的祭祖在理性上是单向的,是活人对先人情感的行为实践,如果倒过来,希望受祭的先人回头输送什么的来回馈,在逝者的存在无以核实与确认的前提下,这是无法施展的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e扫墓和献祭有何不可呢?

这是纯粹从祭祖源头的理性操作来谈的。如果还涉及个人感性因素,乃至“祭祀经济”等等复杂的社会因素在内,恐怕就另当别论了。


杜忠全,槟城人,马来亚大学中文系博士,现任职于私立大学中文系,迄今出版有《槟城三书》套装、《我的老槟城》散文集、《岛城的那些事儿》评论集、《恋念槟榔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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