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吹哨者法案最终获提呈
告密者可寻求执法机关保护
政府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期盼已久的吹哨者法案一读,新法案一旦获得通过,任何人侵害或对吹哨者不利,将面对罚款或监禁的惩罚。
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是在上午的辩论环节结束后,在下议院提呈法案一读。
对吹哨者不利可罚十万
根据《2010年保护吹哨者法案》指出,任何人若对吹哨者或其亲属不利,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法案第10条文说,没有人可以伤害吹哨者或其亲人。吹哨者若发现有人对他不利,可向任何执法机关投报,寻求保护。
法案阐明,所谓的执法机关包括中央、州或地方政府所设立的任何部门、局、机构或其他的执法及调查单位。
有关法案是要保护吹哨者(whistle blower),或俗称的“告密者”,针对不法行为作出投报后,反面对性命或财产的威胁。
不过,法案第8条文也指出,在调查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透露有关机密资料,否则抵触者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质疑政府政策可撤保护
法案也阐明,虽然吹哨者可向执法机关寻求保护,唯后者可在6种情况下,撤销对吹哨者的保护。
根据法案第11(1)条文指出,这6种情况是:
一、吹哨者本身涉及有关不恰当行为;
二、吹哨者相信本身所提供的情报错误,或不相信他的情报真实,而仍提供有关情报;
三、有关不恰当行为情报,是虚假而没有根据的。
四、有关不恰当行为情报,原则上涉及质疑政府政策的绩效,包括公共机构的政策;
五、有关不恰当行为情报,完全是因为要避免被解雇或其他纪律行动,所作的投报。
六、吹哨者在提供情报,或提供进一步资讯的时候,本身也抵触这项法令。
伯拉卸任前的政治遗产
《保护吹哨者法案》是前首相阿都拉临卸任前所推动的政治遗产,他当时冀望这项法案可保护吹哨者,以加强政府打击贪污的努力。
在过去,在野党及公民社会都批评,政府缺乏保护吹哨者或证人的措施,往往一些人在告密后,反而遭到不法分子的算账,以致许多人拒绝成为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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