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起,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AWER)已就无收益水(Non-Revenue Water,NRW)问题进行模拟研究,以估算无收益水造成的收入损失(loss of revenue)。我们也于2011年和2012年公布这些模拟研究的结果,以确保相关机构落实AWER的建议,以遏制配水系统(distribution system)流失大量净水(也称食用水)的问题。这促使内阁指示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实施AWER的建议,成立全国减少无收益水特别小组(National NRW Reduction Taskforce)。这小组也被委负责落实AWER提出的重要步骤,以进行全国减少无收益水行动计划(National NRW Reduction Action Plan)。在2013年,AWER没有公布我们的模拟研究结果,以观察当局的反应。显然地,无收益水问题被遗忘地一干二净,直到AWER于今年年初的雪隆水供危机时再次提起这一问题。这只证明了,如果当局不被“经常提醒”('constantly reminded')某一问题,他们往往会“忘记”那问题。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国漏了多少的净水?

表1显示了每个州属的无收益水数据和全国无收益水的平均值。与2012年比较,只有柔佛、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玻璃市和登嘉楼的无收益水巴仙率在2013年有所减少。全国的无收益水从2012年的36.4%增至2013年的36.6%。以巴仙率来比较,玻璃市的无收益水冠全国之最,即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高达66.4%和62.4% 。雪兰莪(包括吉隆坡和布城)的无收益水损失量(NRW loss in volume)则是全国最高。在2012年,雪兰莪(包括吉隆坡和布城)每日损失高达14亿2千9百万公升的净水,而且在2013年增至每日损失15亿7千5百万公升的净水。

表2显示了每个州属在2012年和2013年由于无收益水问题而造成的收入估计损失(estimated loss of revenue)。与2012年比较,只有柔佛、马六甲、森美兰、彭亨和登嘉楼的收入损失在2013年有所减少。纳闽的收入估计损失是全国最低,即在2012年损失390万令吉和在2013年损失530万令吉。与此同时,雪兰莪(包括吉隆坡和布城)则面对最高的收入损失。雪兰莪(包括吉隆坡和布城)的收入损失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高达6亿6千710万令吉和7亿1千880万令吉。

表1:各个州属和全国在2012年和2013年的无收益水

州属 2012年 2013年
无收益水 无收益水
公升(每日) % 公升(每日) %
柔佛 4亿2千7百万 27.8 4亿1千7百万 26.4
吉打 6亿5千3百万 50.6 6亿7千5百万 50.9
吉兰丹 2亿1千9百万 53.9 2亿2千8百万 53.1
纳闽 1千2百万 20.4 1千6百万 25.9
马六甲 1亿1千3百万 23.8 1亿零7百万 22.1
森美兰 2亿9千8百万 40.4 2亿6千7百万 36.3
槟城 1亿7千万 17.6 1亿8千万 18.2
彭亨 5亿8千6百万 54.2 5亿6千1百万 52.7
霹雳 3亿4千9百万 30.1 3亿6千5百万 30.4
玻璃市 1亿3千3百万 66.4 1亿3千2百万 62.4
沙巴 5亿2千8百万 49.9 6亿零2百万 53.2
砂拉越 3亿2千万 29.4 3亿5千9百万 31.3
雪兰莪 14亿2千9百万 33.1 15亿7千5百万 34.5
登嘉楼 2亿2千6百万 36.8 2亿1千万 33.8
全国 54亿6千4百万 36.4 56亿9千4百万 36.6
资料来源:国家水务委员会

表2:各个州属在2012年和2013 年由于无收益水问题而造成的收入估计损失(Estimated Loss of Revenue)

州属 无收益水造成的收入估计损失(令吉)
2012年 2013年
柔佛 1亿9千8 70万 1亿9千680万
吉打 1亿7千4 50万 1亿7千910万
吉兰丹 5千2 90万 6千970万
纳闽 3 90万 530万
马六甲 4千6 10万 4千370万
森美兰 1亿零780万 9千840万
槟城 3千220万 3千410万
彭亨 1亿8千160万 1亿7千零60万
霹雳 1亿零140万 1亿零680万
玻璃市 2千910万 3千零40万
沙巴 1亿7千340万 1亿9千780万
砂拉越 8千480万 9千510万
雪兰莪 6亿6千710万 7亿1千880万
登嘉楼 6千130万 5千690万

表3:无收益水在2008年至2013年间造成的年收入估计损失

年份 无收益水造成的年收入估计损失 (令吉)
2008 16亿2千4百万
2009 16亿3千2百万
2010 17亿8千6百万
2011 18亿4千8百万
2012 19亿1千5百万
2013 20亿零3百万
 

表3列出了无收益水在2008年至2013年间造成的年收入估计损失(annual estimated loss of revenue)。在2008年至2013年间,无收益水造成的总收入损失达到惊人的108亿零8百万令吉。与此同时,无收益水每年造成的收入损失占超过水务业的年收入的三份之一。若水务业落实完全回本(full cost recovery)机制,无收益水造成的收入损失也会随着水费的调涨而增加。除此之外,生产净水的营运成本(OPEX)是被转嫁入水费里的。因此,人民和工商业者都被迫承担这由无收益水造成的低效率成本(inefficiency cost)。

全国减少无收益水行动计划涵盖详细的减少无收益水目标(根据各州的情况而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标准、确认无收益水的严重程度(紧急、亚临界和非紧急)、合同义务(contractual obligation,与严格的基准并行)和资金来源(透过水务资产管理机构融资)。不幸的是,全国减少无收益水特别小组并没有依据职责范围(Terms of Reference)来召开会议,定期检讨无收益水的情况和建议必要的纠正措施,以进一步减少无收益水。实际上,AWER模拟研究的收入估计损失是一个非常保守的数字;实际的经济价值肯定是更高。纵观今年的水供危机与节节上升的水务基础设施成本和建筑成本,减少无收益水绝对是聪明之举。世界银行为发展中国家设下的无收益水目标是25%,而发达国家则是15%。这是为何AWER定下我国的无收益水在2020年时须达到20%的最主要原因。

AWER也预见因相关机构未能妥善规划和管理我国的水资源而将造成水供危机一再发生;这也是我们一直坚持认为当局必须全力减少无收益水的核心原因。

2006年水务业法令(WSIA)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而这法令已赋予国家水务委员会权力,以从技术、经济和服务的层面来管辖半岛和纳闽的水务业。对于那些已进行水务重组的州属,减少无收益水的责任在于水务业者和国家水务委员会。至于那些还未进行水务重组的州属(登嘉楼、吉兰丹、彭亨、纳闽和吉打),减少无收益水是州政府的责任。同样地,由于沙巴和砂拉越州并没有参与全国水务重组计划,因此这两州的州政府须负责减少无收益水。我们促请内阁确保国家水务委员会落实减少无收益水措施,并为水务业者和国家水务委员会定下严格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同样地,当水务业者申请调整水费时,减少无收益水一定要成为水务业者重要的关键绩效指标。那些未能达到减少无收益水目标的州属一定要受到惩罚。这惩罚的方式可以是拒绝调整水费或减少水费的涨幅。

记得,每减少1巴仙无收益水意味将增加1巴仙可供使用的净水予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