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应否成为一个州?
议员观点
沙亚南的雪州州议会殿堂,底楼收藏许多和州议会有关的文物和照片。除了介绍历届苏丹的生平和雪州的历史之外,底楼也展出历届州议员在州议会开幕仪式和苏丹殿下在议会殿堂外的合照。
议员观点
沙亚南的雪州州议会殿堂,底楼收藏许多和州议会有关的文物和照片。除了介绍历届苏丹的生平和雪州的历史之外,底楼也展出历届州议员在州议会开幕仪式和苏丹殿下在议会殿堂外的合照。
从1959年马来亚联邦第一次全国大选至1974年马来西亚联邦第四次全国大选,中选的雪州州议员在每一年的州议会都会和苏丹殿下在州议会外拍照留念。前面四次的拍摄的地点,刚好就是现在的吉隆坡大钟楼,又名苏丹阿都沙末大厦(Bangunan Sultan Abdul Samad)。这是因为当时的吉隆坡即是雪兰莪的州首府,也是联邦的首府。
既然是一州之首府,那么州最高的立法机构——州议会(或州立法议会)一定是建在吉隆坡。同时联邦政府的许多政府机构,如国会、法庭、行政部门等等都是建在吉隆坡。吉隆坡同时扮演州和联邦首府两大重要角色许久。自1898年成立马来州属联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以来,吉隆坡就是马来州属联邦的首府。
1972年,联邦国会和雪州州议会通过各自的修宪案,把当时面积约243平方公里的吉隆坡县割让给中央政府,成为联邦直辖区。当时联邦政府认为吉隆坡虽然已是联邦首府,但是碍于吉隆坡依然隶属雪州政府管辖,因此在管理上出现许多重叠的地方。
另外,联邦独立已经超过十年,联邦政府认为应把吉隆坡割让给联邦政府,成为联邦直辖区,名正言顺地成为马来西亚联邦的首府。
割让背后的政治考量
当然,这只是官方说辞。实际原因乃当时的联盟(Perikatan)在1969年大选遭遇重拙。联盟政府只能以简单多数议席执政联邦政府。在州议会改选方面,执政联盟在槟城、霹雳、雪兰莪及吉兰丹四州失去优势。反对党在槟城的24席位中获得20席(这是大马政治史上第一次反对党经过选举掌握州议会多数席次而组成州政府),在霹雳州的40席中获得21席,在雪兰莪州的28席中获得14席。
这对联盟政权来说是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联盟政府随时会垮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执政中央和雪州联盟政府便着手商讨把吉隆坡割让给联邦政府。根据当时媒体报导,在野党当时在吉隆坡8个州议席当中坐拥高达7个州议席。一旦吉隆坡割让给联邦政府,这7个个在野党坐拥的州议席在来届大选将化为乌有。届时雪州政局将重现联盟/巫统一党独大的局面。
当时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说,割让吉隆坡给联邦政府成为联邦直辖区应该征询吉隆坡居民的意见。意即针对吉隆坡的行政管辖,吉隆坡居民的意愿应具首位。
赔偿金实属微不足道
割让之后,联邦政府承诺每年固定缴付一笔为数1860万令吉的赔偿金给雪州政府,以弥补雪州政府在税收上的损失。1860万令吉在70年代初期或许是一笔庞大数字,但是时至今日,1860万令吉根本不足以应付雪州沙白安南县议会1年的开销(沙白县议会2014年财政预算案约2200万令吉)。
在1999年,联邦政府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向雪州政府索取Prang Besar,一片位于雪邦县内面积约49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成立新的联邦政府行政中心。这个地方就是后来的布特拉再也,简称布城。联邦政府迄今每年只需偿还雪州政府大约750万令吉的赔偿金。
马来西亚虽然奉行联邦制度,即联邦政府和各州州政府拥有各自的权限,但是联邦宪法第九附录(Ninth Schedule)“立法事务表”规定,除土地以外,州政府所能掌控的经济资源其实不多。必须知道的是,吉隆坡在割让给联邦政府之前已经是一座高度都市化的城市,因此雪州政府每年获得的1860万令吉赔偿金实属不足。
布城取代成联邦中心
正如林吉祥于1973年4月26号在国会下议院辩论联邦宪法修正案所言,吉隆坡的前途应有吉隆坡居民本身决定。我认为,除了要让吉隆坡市民表决以外,有关吉隆坡的前途也应该咨询雪州政府,毕竟吉隆坡的发展历史与雪州历史是密不可分。已故雪州苏丹——苏丹沙拉胡丁(即现任雪州苏丹父王)在1974年2月1号在吉隆坡旧国家皇宫签署割让合约时更是泪洒现场。这不是道听途说,而是根据当时媒体报导获知。
当联邦政府拥有布城为行政中心以后,吉隆坡继续成为联邦直辖区的正当性已经荡然无存。因此,吉隆坡市民必须从这一点思考吉隆坡的未来。到底吉隆坡是否应该继续成为联邦直辖区?还是成为马来西亚第十四个州属?仰获归还给雪兰莪州?归还雪州之后,吉隆坡市政局(DBKL)是否改为吉隆坡市议会(MBKL)?MBKL是否能够豁免于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的限制,让市民运行民主第三票选出市长和市议员?这一切有赖于联邦决策当局的政治意愿。
注:本文作者刘永山是行动党甘榜东姑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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