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欲消弭改教争子争议
修案将在下一季国会出台
国内单方面改教案争议不断,首相纳吉透露,内阁同意在10月国会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规定所有民事婚姻必须透过民事法庭解除。
这意味,伊斯兰法庭不能处理民事婚姻所衍生的离婚争议。
傍晚7点36分更新
国内单方面改教案争议不断,首相纳吉透露,内阁同意在10月国会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规定所有民事婚姻必须透过民事法庭解除。
这意味,伊斯兰法庭不能处理民事婚姻所衍生的离婚争议。
纳吉今午在布城出席国家妇女日活动表示,政府关注单方面改教所引发的争议,尤其夫妇离婚时,其中一方改信伊斯兰,连带把孩子改教而衍生的问题。
“这些案子不时发生,使我们有必要寻找解决方案。”
“在此,我要阐明,我、副首相及内阁同意在下一季国会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 修改法案。”
视婚姻当初如何缔结
他说,只要在民事法底下缔结的婚姻,相关夫妻的离婚则必需经由民事法庭来处理。
“任何人依照世俗婚姻结合,必须在民事法庭解决一切争议。这确保孩子抚养权及索取赡养费的权利,获得维护及保证。”
“若婚姻是在民事法下缔结,则其所有的离婚课题必须在民事法庭解决。这确保孩子抚养权及索取赡养费的权利,获得维护及保证。”
内政部负责提呈修法
纳吉续称,修法将规定民事婚姻在民事法庭结束,让非穆斯林的一方能再婚。
“当其中一方配偶改信伊斯兰,民事与伊斯兰法庭之间出现争执。(此修法)能解决此案。”
他强调,修法符合伊斯兰教义推崇的公义原则。
纳吉说,内政部将负责提呈修法。
首相署部长南茜曾透露,政府早在2009年完成《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第51条文修订草案,但仍需修改伊斯兰婚姻法才能解决改教争议。
不过,另一名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基尔宣称,家长单方面更改孩子宗教做法,符合联邦宪法。
英德拉争子案最闻名
改教争议案件,以印裔妇女英德拉争子案最为闻名。
英迪拉前夫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前名为帕玛纳登K Patmanathan)在2009年4月1日办理离婚手续时,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以一天的时间就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怡保高庭也曾在2009年4月24日裁决,英迪拉可从改教的丈夫手中,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其前夫却拒绝理会法庭的谕令,不愿交出幼女。
怡保高庭2013年宣判,英迪拉3名孩子仍是兴都教徒,未改信伊斯兰,并指英迪拉前夫擅自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抵触宪法。
去年12月末,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 ,指民事法庭无权审理英迪拉孩子改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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