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家长单方面改教符合宪法
部长指司法维护所有人权益
刊载: May 23, 2016 10:26 AM | 更新: May 23, 2016 6:49 PM
国会报道 正当政府打算修改法令,阻止单一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之际,首相署部长贾米尔却称,任何禁止单方面改教的做法,将违背联邦宪法。
傍晚6点48分更新
国会报道 正当政府打算修改法令,阻止单一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之际,首相署部长贾米尔却称,任何禁止单方面改教的做法,将违背联邦宪法。
换言之,贾米尔说,目前家长单方面更改孩子宗教的做法,符合联邦宪法。
他上周四以国会书面答复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时表示,大马民事和伊斯兰司法制度,保障单方面改教案中各造的权益。
“换言之,禁止单方面改教的法令,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2(4)条文,即父亲或母亲可以决定18岁以下孩子的宗教。”
古拉是询问首相纳吉,一些人为了达致个人议程,为不足岁的人士单方面改教,已打击伊斯兰教的形象,政府以什么措施维护伊斯兰教的圣洁?
他也询问,政府何时修法,禁止家长单方面改教?
拒绝回应是否修案
随后,贾米尔在国会走廊受询,政府是否搁置阻止单方面改教的法令时,拒绝证实此事。
“我赶着去一个会议,你要问相关部长。”
首相署部长南茜(见图)下午在国会临时建筑物受询时表示,改教案非隶属其职责。
她说,政府正在研究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第51条文。
“但此事落在内政部管辖之中。”
她也拒绝置评,贾米尔的言论。
本季国会或呈修法
2月初,首相署部长南茜曾指出,政府冀望在今年第2季国会会议,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1993年伊斯兰教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以及《1984年伊斯兰教家庭法律(联邦直辖区)法令》。
这是为了解决配偶改教、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
她也说,政府早在7年前完成相关修法的草案,惟卡在多个宗教局尚未回馈。
不过,政府迄今仍未向国会提呈任何相关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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