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禁一年变进感化院两年
批评柔王储案少年将上诉
刊载: Sep 15, 2016 7:12 PM | 更新: Sep 15, 2016 7:18 PM
19岁少年阿米鲁批评柔王储被判坐牢1年的案件,一度引起民间哗然。新山高庭推翻地庭裁决,改判阿米鲁进入感化院,直至21岁。
19岁少年阿米鲁批评柔王储被判坐牢1年的案件,一度引起民间哗然。新山高庭推翻地庭裁决,改判阿米鲁进入感化院,直至21岁。
阿米鲁代表律师哈山卡林(Hassan Karim)向《当今大马》透露,高庭法官索菲安(Mohd Sofian Abdul Razak)指出,阿米鲁年过18岁,但未满21岁。
“因此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93(d)条文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76条文,将阿米鲁送入位于马六甲直落玛(Telok Mas)的亨利格尼感化院。”
哈山也是柔佛公正党主席。他续称,他将代表阿米鲁向布城上诉庭上诉今天裁决。
除了哈山,其他代表律师为公正党武吉巴都州议员潘维斯及约翰费南德斯(John Fernandez)。
面对14项罪名
今年6月,阿米鲁阿兹万(Muhammad Amirul Azwan Mohd Shakri)因在面子书上批评东姑依斯迈,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共被控14项罪名。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阐明,以恼人的、滥用或威胁他人的意图来“不恰当使用”网络设施,属犯罪行为。
新山地庭法官萨巴利亚(Sabariah Atan)在被告认罪后裁决,每一项罪名处以监禁1年,但刑罚可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须坐牢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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