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第一步,国会通过危险毒品法修正案
刘伟鸿刊载: Nov 30, 2017 7:01 PM | 更新: Nov 30, 2017 7:34 PM
朝野国会议员一致通过《2017年危险毒品法令修正案》,为废除死刑踏出第一步。
朝野国会议员一致通过《2017年危险毒品法令修正案》,为废除死刑踏出第一步。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午12点提呈法案二读,朝野议员激烈辩论5个小时后通过二读。
随后,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在委员会阶段动议修改法案,将罪成贩毒者的最低刑罚定在5年,而非终身监禁。
不过,国阵议员反对这项修正案,而国会拒绝这项动议。
三读通过修正案
过后,阿莎丽娜提呈动议修改第一版本修正案,以赋权法官考虑是否宣判被告死刑,朝野议员在没辩论下,通过这项动议。最终,国会三读通过修正案。
上周四,政府向国会提呈《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修正案一读,以寻求废除对毒贩实施强制死刑的刑罚,但因把斟酌权交给总检察长,而受到人权分子批评。
总检察长阿班迪披露,其实他原本向政府建议赋予法官斟酌权,以决定是否判处死刑。
最终,阿莎丽娜同意修订法案,将死刑斟酌权交给法官。
一旦修正案生效,马来西亚还有以下罪行可被判死刑:
1. 谋杀
2. 叛国
3. 向国家元首宣战
4. 拥有军火
5. 教唆武装叛变
6. 涉及恐怖主义
7. 劫持人质
8. 意图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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