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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购屋案明开审,槟高庭设路障加强保安
Mar 25, 2018 2:22 PM
更新: 9:36 AM

下午5点15分更新

槟州首长林冠英在购屋案被控贪污,槟城高庭明日起将开始聆审其购屋案。

审讯过程预料长达23天,而控方预料会传召40名证人

槟城地庭法官查哈拉胡仙(Zaharah Hussain)今天发表文告透露,审讯期间将加强槟城高庭附近的保安,特别是保障高庭法官哈达丽雅(Hadhariah Syed Ismail)的人身安全。

“将会设立数个路障,以便限制公众和律师进入该建筑物。”

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

2016年6月30日,林冠英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他否认有罪,并指这是一宗政治阴谋。

根据控状,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身份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把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惠,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第二控状最高可监禁2年

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远低于427万令吉的市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被控唆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于市价购屋,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并与第165条文同读,若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审讯日期或与大选撞期,林冠英曾不排除,此案审讯将影响他在下届大选的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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