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案或跟大选撞期,林冠英不排除影响竞选
随着法庭择定购屋案从3月26日起开审,槟首长林冠英不排除,有关案件的审讯将影响他在下届大选守土。
随着法庭择定购屋案从3月26日起开审,槟首长林冠英不排除,有关案件的审讯将影响他在下届大选守土。
他今天在记者会上受询及时表示“有此可能”。
林冠英目前兼任峇眼国会议员和阿逸布爹州议员。他预料将捍卫以上两个席位,但一旦竞选期落在3月或4月,则将跟审讯撞期。
不仅如此,林冠英身为行动党秘书长,必须到全国各地竞选。若大选与审讯撞期,也将影响行动党乃至希盟的竞选工作。
对修改控状感惊讶
林冠英也惊讶,检方决定修改控状。
“让民众去判断,我明显成为他们的目标。我知道,我被盯上,但既被盯上,就要面对。”
高庭法官哈特哈丽雅昨天择定,3月26日至30日、4月9日至12日、4月23日至27日、5月7日至10日,以及5月21日至25日聆审购屋案。控方预料将在为期23天的审讯期传召40名证人。
主控官马斯里(Masri Daud)提出修改控状的两部分内容,但他宣称那只是很小的修改。
反贪会法条文合宪
较早前,联邦法院于12月14日推翻上诉庭裁决,而宣判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62条文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5(1)及第8(1)条款。
2016年6月30日,林冠英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他否认有罪,并指这是一宗政治阴谋。
根据控状,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身份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把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惠,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远低于427万令吉的市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被控唆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于市价购屋,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并与第165条文同读,若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