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继上诉庭上个月针对吉隆坡一宗“改教争子案”,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佛教徒父亲后,吉隆坡高庭今天进一步否决母亲两年前单方面为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做法。

高庭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说,她受制于联邦法院的一项判例。

“因此,法庭发出诉状移送令(order of certiorari),推翻登记孩子(改教)的决定。”

阿兹莎也指示改教局,把两名孩子,即现年10岁女孩和5岁男孩的名字从记录中移除。

虽然,阿兹莎没有说明,她所说的判例应该是英迪拉改教争子案。今年1月,联邦法院五司在英迪拉改教争子案中一致裁决,孩子改教须获双亲联合同意,不得单方替孩子改教。

法官拒绝暂缓令申请

虽然联邦直辖区宗教局与改教局律师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要求法官发出暂缓执行令,因为这项裁决将影响改教局,但法官拒绝了他的申请。

上诉庭在9月13日推翻高庭的裁决,把涉及的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信奉佛教的父亲。

两名孩子的母亲是在婚后皈依伊斯兰教。2016年5月,母亲把为两名分别当时只有3岁的儿子及7岁的女儿,带到联邦直辖区的皈依伊斯兰教注册局,单方面为他们改教,皈依伊斯兰。

政府将上诉今天裁决

涉案的46岁父亲状告直区宗教局、改信局、教育部总监、联邦政府和涉案的42岁妻子。

原诉人律师是陈丽燕(Honey Tan),而代表直区宗教局、教育部和政府的还有高级联邦律师玛兹力法(Mazlifah Ayob)和伊斯兰律师祖基菲里仄阳(Zulkifli Che Yong)。另外,涉案母亲的律师是罗哈妮(Rohani Ibrahim)。

祖基菲里表明,他们会到上诉庭上诉今天的决定。

罗哈妮则透露,他们已经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挑战上诉庭上个月把两名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的裁决。

法庭的指示媒体不得报道涉案家长和孩子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