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本地刑事提控高盛集团等多造后,大马政府也将就一马公司三次发行的债券,向高盛集团索回75亿美元,折合313亿令吉的资金。

《路透社》引述《金融时报》报道,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他们将要求高盛赔偿65亿美元,即3批一马债券的总金额。

而另外10亿美元则包括高盛之前收取的6亿美元费用,以及“高于市价”的付息债券(bond coupons)。

林冠英表示,虽然高盛集团之前告诉投资者,他们会提拨18亿美元来应付一马公司的法律诉讼,但他坚持给大马的赔偿肯定超过18亿美元。

“他们的(估计赔偿)数额是18亿美元,我们的是75亿美元。”

高盛指募款被利用

另一边厢,高盛集团向《金融时报》表示,一马公司债券的目的在于募款,但这个原本利惠大马的举动,却被人所滥用,让部分募得资金流入大马政府官员和其同伙手上。

继11月初在美国衍生刑事起诉后,大马政府本周也入禀本地法庭,针对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三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弊案,挑起刑事提控。

这三项为期10年的债券,年利率介于4.4%至5.99%之间。

大马政府所提控对象包括: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 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 、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大马富商刘特佐。

惟,高盛集团却否认有罪,指此案乃因大马前朝政府以及一马公司欺诈高盛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