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3分更新

继大马政府4天前起诉高盛集团后,高盛投资者今天也接踵发动集体诉讼,要求高盛为隐瞒一马丑闻等事情,赔偿他们。

根据《当今大马》所阅读的法律文件,原诉人表示,高盛于2014年2月28日至诉讼入禀日期的2018年12月17日之间,针对自己的生意与业务,提供错误和误导人的资讯。

高盛这些资讯包括,隐瞒它涉嫌于一马公司串谋欺诈和洗钱骗局。

诉状点名的高盛高层包括:执行长劳尔德贝克凡(Lloyd Blankfein),以及两名前财务长哈维施瓦茨(Harvey Schwartz)和马丁查韦斯( Martin Chaves)。

诉状所指的一马公司串谋欺诈和洗钱骗局,乃是指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及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在一马案中所涉的不法行为。

美国司法部检察官办公室于11月1日发文告指出,正式起诉包括上述两人和大马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现年48岁的雷斯纳选择认罪,承认跟一马公司有关的两项控罪,即洗钱和海外行贿。

而黄宗华也在美国要求下,在大马被捕。刘特佐则被通缉,下落不明,但他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隐瞒造成投资者巨亏

诉状也表示,在这近5年的时间里,包括了该银行在接受美国司法部调查期间,高盛都没有透露该银行与一马公司的交易情况,

“由于被告的不法行为和疏忽,以及公司股价急速下滑,(导致)原告和其他集体成员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与损害。”

诉状也指,虽然不清楚到底多少投资者受影响,但人数可能高达“数百或数千人”,但该诉状并没有说明具体求偿数额。

大马政府于12月17日入禀本地法庭,针对一马公司弊案刑事提控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雷斯纳、 黄宗华 (Roger Ng)、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大马富商刘特佐。

根据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文告指出,所有被告都涉嫌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因此所有被告将在《2007年资本市场监管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下被控,并向高盛索取33亿美元(138亿令吉)的赔偿。

不过,高盛也反击指此案乃因大马前朝政府以及一马公司欺诈高盛所致,因此将会对有关提控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