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踩检长开案陈词,沙菲宜讥如政治演讲
沙菲宜今日在休庭后向媒体表示,汤米汤姆斯的开案陈词毫无亮点,也未遵照《刑事程序法典》第179条文的规定。
“我们要对总检察长的开案陈词表达严正抗议。如果你细读这开案陈词,你会发现除了这些罪控之外什么都没有。”
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开审第一天,审讯逾三小时后休庭。前首相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狠批,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开案陈词如同“政治演讲”。
沙菲宜今日在休庭后向媒体表示,汤米汤姆斯的开案陈词毫无亮点,也未遵照《刑事程序法典》第179条文的规定。
“我们要对总检察长的开案陈词表达严正抗议。如果你细读这开案陈词,你会发现除了这些罪控之外什么都没有。”
“对于法庭和我们来说,这开案陈词没有启发作用。事实上,它也没有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9条文的规定。”
没谈如何证明有罪
根据沙菲宜,《刑事程序法典》第179条文阐明,开案时主控官应说明这些罪控的性质,以及控方将会如何证明这些罪控。

他说,汤姆斯(见图)今日的开案陈词完全没解释控方将如何证明这些指控。
“第二部分完全是空的,这更像是政治演讲。”
重申无意拖延审讯
此外,沙菲宜也再次强调,辩方绝无蓄意拖延审讯进度。他解释,辩方今日提出的紧急通知目的是要求厘清罪控,而这是被告应有的权利。
“如果你要针对罪控提出质疑,你必须在审讯开始前提出,所以我们今天在开审前提出了。被告有权利要求控罪清楚而确切。”
“我与整个辩护律师团都很惊讶,控方基于成见,竟然无法理解我们提出这项要求的重要性。”
沙菲宜也说,倘若控方能够时刻准备好回应辩方质疑,则根本无需展延审讯。
纳吉坚持清白无辜
迄今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今日开审为SRC国际公司案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及3项洗钱罪。
纳吉全不认罪,并坚持清白无辜。
此案的承审法官是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而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则亲自率领检控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