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SRC案今日开审,领导检控团队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开案陈词时,抨击纳吉在揽握国家最高权力与掌管国库时,却背叛人民的信任。

汤米汤姆斯也是大马历史上,首个提控前首相的国家总检察长。

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为纳吉的SRC案开案陈词时,劈头就形容这是他的“职责和特权(duty and privilege),在法庭上推展第一宗针对前首相的审讯。”

汤姆汤姆斯也告诉法庭,在过去近10年,纳吉位高权重,并且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力,“那样的特权也肩负重责,而我的检控团队准备证明,被告(纳吉)犯下了所7宗控罪。”

“被告在他犯罪期间,不但是首相,同时也担任财政部长,从而同时掌握了最大的政治权力,同时掌控国家的财库。”

“身为国家政府机关最高职的首相,人民也对他寄于最高的信任。”

“因此,法律也要求被告在履行其公职的职责和义务时,遵守最高的行为守则。”

纳吉审讯成日后借镜

不过,汤米汤姆斯指控,纳吉在担任首相与财长两个要职后仍然不满,还坐上一马发展公司顾问团主席,以及其子公司SRC国际公司名誉顾问的位子。

这两家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不像法律要求或一般做法,两家公司的执行与管理权都不在董事会上,而是集中在身为两家公司顾问的纳吉身上。

联邦宪法第8(1)条文注明,“所有人在法律面前皆平等”。汤米汤姆斯表示,一如其他的被告,总检察署是根据一般的法庭程序提控纳吉。

“被告不凌驾于法律之上,他的提控以及这项审讯,应成为所有未来掌握公权力的人之借镜。”

将呈证证明七宗控罪

他称,纳吉在SRC公司案一共被控7宗罪,而控方也将提出直接与间接证据,包括了口头与文件记录,以证明纳吉有罪。

他强调,控方将证明:

——纳吉在2014年12月26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bank账户接收2700万令吉来洗钱;

——纳吉在2014年12月29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汇款2700万令吉至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

——纳吉在2014年12月26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接收500万令吉来洗钱;

——纳吉在2014年12月29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汇款500万令吉至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 私人有限公司;

——纳吉在2015年2月10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接收1000万令吉来洗钱;

——纳吉在2015年2月10日当天或前后,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汇款1000万令吉至他的另一个人账户;

——纳吉通过个人AmPrivate Banking账户,发出15张支票,总值1077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