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半更新

消拯员阿迪去年底在兴都庙骚乱事件中殉职,沙亚南高庭今日续审其死因。国立大学(UKM)退休法医病理学教授沙隆今日以证人身份出庭时批评,吉隆坡医院法医部门在验尸时未记录瘀伤颜色。

沙隆(Shahrom Abd Wahid)今日在法庭上提出,吉隆坡医院的病理学家为阿迪尸体解剖及拍摄瘀伤时,应当标注颜色的色号。

沙隆曾经也在吉隆坡医院法医部门任职。他是在副检察司韩旦韩沙(Hamdan Hamzah)要求凭着吉隆坡医院所提供的照片,以评估阿迪瘀伤时,提出上述质疑。

韩旦:教授,你说受害者的伤势,是EMRS救援车的门撞击他身体的前面上方,而他身体上的痕迹是被门框撞击时造成。如果你看他的瘀伤,你可以告诉我们这个瘀伤是什么样颜色吗?

沙隆:关于此事,我需要看原版的验尸照片。(沙隆随后检视一张被呈堂作为证据的照片)

沙隆:这张原版照片必须要标注色阶(colourscale),(因为)我需要知道RGB的色号,红绿蓝的色号。我们唯有以此为参照,才能说出(瘀伤的)颜色。

如果我们参照第16页(另一张照片),比起这张验尸照片呈现出偏褐色,这张照片中受害者的手臂伤口偏黄色。

所以,如果若要我说的话......我很抱歉我必须这么说,吉隆坡法医部门的病理学家拍照时,若涉及(瘀伤)颜色,不止要标识长度,也务必要标注颜色。

有鉴于此,我不要评论(受害者瘀伤的颜色),因为它可能是黑色、蓝色、褐色,或任何颜色,因为并没有相关标识。

当我们要为瘀伤拍照时,我们必须要标识颜色的色号。这样我们才能以RGB色号从旁参照,说出真正的颜色。

非因跌在路缘上受伤

无论如何,沙隆表示,阿迪右胸的伤口并非因跌在路缘石上所造成,相反的更像是遭其乘坐的EMRS救援车门击中。

他供称,自己是通过实验得到有关结论,即使用一个橡胶人体模型按压在车门和门框之间。

身为第29名证人的他,向验尸庭讲述了有关实验的详情。

沙隆:我要验证(阿迪因跌在路缘上而受伤的理论)。所以,我拿了他(受伤)的照片,尝试跟路缘(的照片)作比较。

依我看,它(案发现场的路缘)跟(阿迪的伤势)完全不吻合。

根据这点,我开始寻找其他可能击中受害者身体,并造成这种伤痕的物件。

所以(先说清楚),我原本的观点是根据警方(重建现场)的照片,但我想亲眼看看,所以我去了那里。

我根据现场重建的照片,在路缘上放了一个比例尺来作比较。根据警方的现场重建,我发现,有关路缘并不吻合。(就算)我去了那里和拍了(伤势的)照片,仍然未找到任何可以匹配的地方。完全没有(跟伤势)吻合的地方。

我甚至检验了一段的路缘,但不见任何突出的部分,足以导致类似阿迪胸部的伤口。

遭拉出车时被门撞伤

接下来,我使用了一个橡胶人体模型(来做实验)。我们要求一名消拯员在EMRS救援车的车门中间举起该人体模型,然后使劲推门。

我们不能踢门,因为这将伤到该名(拿着模型的)消拯员。所以,我们尽量用力推门。

结果它造成了这种伤势(展示一个橙色的人体模型照片)。

(模型上的)这种伤势就相当吻合。没有100%,但若要完全吻合的话,我们就需要耗尽全力地踢,同时快速地拉它。

韩旦:这些人体模型的照片显示了什么?

沙隆:这是个橙色的人体模型。我们把EMRS救援车门的边缘涂上黑漆,然后把门甩向有关人体模型,同时把人体模型(从车里)拖出来。

验尸官罗菲雅(Rofiah Mohamad):所以人体模型是放在副驾驶座上?

沙隆:人体模型是放在车门和门框之间,然后我们车门来撞击人体模型。同时也把人体模型拉出来。

结果造成了这种伤势,而符合伤者右胸上的伤痕。

我认为,这种伤势比较可能被复制。如果我们仔细看,有关(图案)跟(伤势)比较相似,尽管并非很完美。

看来,EMRS救援车的车门可以对胸部造成这种伤势。

韩旦:所以,黑漆的部分,是车门击中人体模型的部位?

沙隆:(是)它就是击中人体模型的地方。

称被车门和门框夹伤

沙隆之前提出,阿迪的肋骨和肺部是被EMRS救援车的车门和门框夹伤。

他认为,阿迪当时应该是被某位袭击者拖出车,同时有另外一两名人士踢车门。

不过,他的理论跟吉隆坡医院法医部主任莫哈末沙(Mohd Shah Mahmood)和法医专家阿末哈菲占(Ahmad Hafizam Hasmi)的观点有出入。

莫哈末沙和阿末哈菲占之前供称,伤势显示阿迪在骚乱当晚,并没有被拖出EMRS救援车外。

负责解剖阿迪遗体的他们表示,肋骨的骨折和外伤显示,阿迪被EMRS救援车的右前门击中时是站在车外。而该辆救援车是为了躲避暴徒而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