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益疾呼律师游行,赴司法宫抗议阿伦案裁决
再益依布拉欣今日在推特上写道:“律师公会应该办集会游行到司法宫。别让阿伦卡西独自承受。这是新马来西亚的开端,我们必须要反对。”
律师阿伦卡西因撰文力挺揭露司法黑幕的法官,被判藐视法庭入狱30天。多名律师群起谴责,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甚至呼吁律师公会组织集会,游行到布城司法宫。
再益依布拉欣今日在推特上写道:“律师公会应该办集会游行到司法宫。别让阿伦卡西独自承受。这是新马来西亚的开端,我们必须要反对。”
另一边厢,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AICHR)委员艾力保森(Eric Paulsen)则同样批评,这项裁决不仅没有必要,且未能提高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他在推特发帖称:“正义并不是与世无争的美德。无论说法对错,每个人都可以批评,甚至是粗鲁或直言地批评司法。”
艾力保森认为,藐视法庭的罪名已是过时而不合时宜,因此应该废除此罪名。
“藐视法庭诉讼无助于提高司法公信,例如任由法庭自行评断批评司法的指控是否合理。”
“我们的言论自由如今已陷入危机。我们有权评议攸关公共利益的事务。法官及其裁决不能免于批评。”
刑罚过重且非必要
与此同时,捍卫自由律师团(LFL)顾问苏仁德兰(N Surendran)也推文表态,指没有必要判处阿伦卡西监禁刑罚,因为罚款就已经足够。
“藐视罪名只有在最严重的案例时,才需要判处监禁。更何况,已经无权上诉挑战该判刑。”
另外,律师山慕干(K Shanmuga)则推文说,国阵执政时期都似乎没有任何律师因为这种罪名,而被判入狱。
“请问在‘旧马来西亚’时期有任何律师因为批判法庭的裁决,而被判藐视法庭及送进监牢吗?”
“这个‘新马来西亚’总是让人失望。”
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主任拉蒂花(Latheefa Koya)也转载了山慕干的上述推文。
撰文挺哈密揭黑幕
上诉庭法官哈密苏旦 (Hamid Sultan Abu Backer)今年2月发表书面证词,揭露多项司法黑幕,包括法官勾结私人单位诈取政府、已故行动党主席卡巴星的煽动案和公正党主席安华的第二宗肛交案均面对司法干预等。
惟此案节外生枝,律师阿伦卡西(Arun Kasi)后来因为撰文力挺哈密苏旦,同时批评联邦法院,而吃上藐视法庭官司。
阿伦卡西在文章中批评联邦法院,认为不应该删除哈密苏旦针对Leap Modulation Sdn Bhd对 PCP Construction Sdn Bhd案的部分异议判词,以及哈密苏旦谕令反贪会和警方调查AIAC的指示。
联邦法院今日下判,阿伦卡西藐视法庭罪成,除了监禁30天,还须缴付4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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