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拟在国会提呈紧急动议,要求辩论“挨家户拜票须申请准证”一事。选委会主席阿兹哈回应称,已做好准备回应任何质询。

阿兹哈今日发文告再次重申,挨家拜票需申请乃是警方立场,而选委会没有法源向警方提出指示。

“我欢迎任何法律行动,我也随时做好准备,以选委会主席的身份到国会回应任何质询。”

“依斯迈沙比里针对我的那些指控,完全是缺乏法源,这仅是彰显特定政治领袖为了博取同情而出现的‘受困心态’。”

“这件事属于警方的职权范围,而他却要求我去劝告警察,这种建议真是令人困惑,甚至是令人诧异。难道他没听说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防止任何公务员做出逾越法律权限的事情吗?”

“如果真的没听过,那么他兴讼告选委会之前咨询律师时,应该也问问关于越权原则(doctrine of ultra vires)相关的法律知识。”

无权干预警方决定

阿兹哈强调,警方的任何举措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而选委会无权叫任何人违反警方的指示。

"我受委成为选委会主席,是要尊崇法律,而不是选我来漠视法律的。警方依照国家法制赋予的权限发出指令,若选委会叫人去违抗警方指令,那是违法之举。"

“我必须强调选委会无论如何,都不会违反或侵犯其他政府单位的职权,尤其是警队的职权范围。警方始终是考量到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行事,而我不会质疑他们的决定。”

挨家拜票需获批准

事缘,选委会昨日发文告提醒,丹绒比艾补选的参选政党及候选人,若要挨家逐户拜访则务必向警方申请准证,因为那也算是竞选活动。

根据新规定,当车辆在行驶中则必须关掉扬声器及任何宣传片,只有停在合适及不阻碍交通的地点时,才能开启扬声器。

巫统领袖随之开始炮轰这项举措过于极端,并扬言若发现选委会违法,将兴讼挑战选委会。

净选盟也呼吁选委会与警方撤销新规定,因为该举措不仅没有法律基础,也限缩竞选自由。

阿兹哈较后澄清指出,这项新条规乃警方推行,而选委会无法将自身的立场强加于警方之上。